“百斤石锁手能擎,一语许人身便轻,还是幽燕游侠气,爱歌乐府少年行。”
这是五十年前诗人崔旭对混星子的描述。
自古燕赵大地多产悲士,所以人们生来多少继承了行侠仗义的古风,有点嘛事儿,咱先比划比划。
王路常在天津卫住了一日,行侠仗义的游侠没见到,却是见到了范奎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便要先比划比划的人物,由不得他对此不以为然。
但是因为要在天津久住一段时间,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明《天津整饬副使毛公德政去思碑》说,天津三卫“风俗不甚纯一,心性少淳朴,官不读书,皆武流;且万灶沿河(南运河而居)日以戈矛乡矢为事”。
足见玩拳玩跤,渊源有自。
天津且为水陆码头、商业城市,接官迎差,负贩走卒,互相割据,各霸一方。即使普通居民死了人,掐尸殓,也有人“恃有杠具,各分疆界,”。且“不顾人家贫富”,“甚至吹手,纸扎(扎纸人)等行亦皆效尢”,绝对“不容彼此搀越”。
硬搀合、越边界如何?那就是“一场事”,以斗殴决胜负。
在王路常看来,这地方的人,真的应该多读书,当然,他也只是心里敢这般想一想,如果一张开嘴巴说了出来,迎接他的将是整个天津人的愤怒。
那日听羊皮裘老头儿一番介绍,他对于整个天津卫的大大小小的锅伙有了一定了解,脚行分城东、南、西、北“四口儿”,北大关的关上、关下、老老店、季家楼内老龙头,也各有“把店的”独占一方,除此之外,便是码头上的青皮、街面上这些混星子、小土棍之间各种说不清、道不明、数不尽的错综复杂的势力网。所以心中虽然无惧,但是也害怕遭到围攻身死,所以忍者怒火拿出一点点不多的诚意准备解决这件事情,因为死人,真的不是一件小事儿,更何况死的还是个孩子。
手下的人物早已经缓过神来,面皮青紫,那王路常不知如何造成的伤眼空洞无神但是狰狞恐怖,另外一只好的眼睛却滴溜溜左转右转个不停。
王路常当然知道他一直不说话的原由。
国人之间,首重面子。
一个人,最讲究脸面,无论自身再怎么寒碜,也要打肿了脸装胖子。今日他结结实实落了这平日里异常威武狠辣的人物的面子,当着无数人的面挫败了他,叫他没有半点脸面下台了,所以一直在犹豫着是不是认怂,或者一直强硬对抗下去。
他的性命就在王路常手中,但是他是锅伙的头目,本来他应该天不怕地不怕,人生信条就是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是光脚的人了,他有了势力,有了势力带来的金钱、权势、荣耀、美色……
他舍不得。
他在混星子的荣耀与他的“鞋子”之间徘徊着。
他不知道王路常无论如何暂不会杀他,但是他知道所有走江湖混成高手的人必定不凡,特别是年纪轻轻便混成高手的那种人更是不凡,这种人对生命没什么敬畏,犹如原本只是一个街头小土棍时候的他。
认怂了,他以后就没脸再混,没有人会再服他,他那时候虽然苟且得活一条命,但是再也聚不起势力,他的敌手更是会瞬间对他下手,置他于死地。
而要他放弃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以狠辣的姿态,罔顾了性命也要搏一搏他又舍不得。
王路常放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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