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世萧却惨淡一笑:“在你二十岁以前的人生,应该都不认识我吧?”
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个答案。
丁舒曼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在她二十岁以前,也就是没有被大火烧伤以前,并不认识他。
“可是我却认得你。”蓝世萧温柔却又肯定的说道。
“啊?怎么会?”丁舒曼颇感惊讶。蓝世萧不会是认错人了吧?
此时,蓝世萧渐渐回忆起了在他十二岁时参加的一个聚会,那一年,他只是蓝氏集团最有实力的一个继承候选人,家中还有和他一样优秀的四个少年郎,那是他的四个哥哥,而他是最小的那个。
那会儿,他对继承蓝氏集团并没有什么想法,只觉得每天还是玩乐最重要,开心最重要。
参加聚会的那一天,他身穿白色小西装,像极了一个潇洒俊朗的白马王子,此时,就差一个美丽的公主与他相配了。
因为贪玩,他离开了聚会的主场,一路又拐又绕,便发现了一个铺满娇艳蔷薇花的入口,隐约传来的,还有一个小女孩唱歌的声音,那声音就像百灵鸟一样婉转,活了十二年的他,从没有听过这样的歌声。。
他本对这些花花草草并不感兴趣,可鬼使神差下,他走入了那个入口,寻找着歌声的源头。
直到那声音离他越来越近,他一转头,只见蔷薇花丛中,一个约莫十岁的小女孩,穿着白如纱的公主裙,坐在秋千上,唱着歌。他知道,刚才寻了许久的声音,总算找到了。
可是十二岁的小蓝世萧不敢靠近那个女孩,他只是在远远的看着,听着她唱完歌。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唱歌的女孩是丁氏集团的掌上明珠丁舒曼。
为了能够和丁舒曼碰面,从前不参加聚会的蓝世萧,却对聚会变得积极,而每一次,他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和丁舒曼见面。即使她不认识他,可是每次他默默的关注着她,就会觉得很幸福。
就这样,一直关注了丁舒曼三年,他发现了越来越多她的好,她做事认真执着,也不会像别家的千金小姐一样娇气,除此之外,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有一天,他也就兴高采烈的找到爷爷,告诉爷爷,他蓝世萧有了心上人,将来将来要娶她。
可是严肃的爷爷知道蓝世萧要娶的人之后,马上回绝了。爷爷说,蓝氏家族是百年世家,蓝氏集团更是由他一手打造的,丁氏集团的丁兆阳的女儿,根本配不上他们蓝家的孩子。
蓝世萧虽然很不赞同爷爷的想法,可是这一刻,他真正明白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努力去争取,所以他决定要拼一拼,当上蓝氏集团的继承人。
他比许多兄长都落下了很多课程,所以他要到欧洲去学习,为了丁舒曼,他愿意付出自己的青春,把生命注入这些枯燥的知识之中。
五年之后,当他满心欢喜的回到A城,也顺利当上了蓝氏集团的继承人,他想要在这个时候,找到丁舒曼,对她表达自己的心意。
可是这个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丁舒曼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俊朗的男子,看她的样子,一定很爱这个男子。
83书屋:(www.83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