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响了门铃,屋子里传来她熟悉也让我心跳增速的声音:“谁呀?”
“我,郝建。”
刘雪芙打开了屋门,她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丝绸睡衣,而看着我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对于我突然来找她,她没有一丝意外。
“你怎么现在来了?”
我有些局促,终于将手中的豆浆油条递到了她面前,说道:“不是说好给你买豆浆油条的吗?我说话算数。”
她侧身示意我进屋里说话。
我将豆浆油条放在茶几上,我转过身看着她,以一种试探的口吻问道:“昨天晚上我离开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她的目光与我对视着,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喝的东西递给了我,而我那在心里憋着的话也忽然便说不出来了。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做着,刘雪芙回了自己的卧室,小片刻她便换了一套比较休闲的衣服从里面走了出来。
“你是要出去吗?”
“嗯。”
这一刻,我终于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烦乱,这才察觉到这一夜她过得也许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好,我站起了身,说道:“你想去哪儿,我陪你。”
她点了点头,回道:“正因为你来了,我才想去那个地方走走。”
……
在楼下,刘雪芙一边吃着油条,一边又看到我用的JEEP车上的弹痕,对我笑了笑,却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会有这车。
我们俩都心知肚明!
当我把车开上大道之上,刘雪芙说了一个地方要我过去。
我心里挺狐疑的,因为刘雪芙说的那个地方,是洋城有名的贫民区,是世界上除了印度孟买的达维佳之外,最大的贫民窟。
这里寄居着很多走投无路的人,更多的是来洋城寻找梦想的年轻人,这里也算个城中村,居住的环境脏乱差,我也很少来这边,对这里不是很熟悉,所以才会奇怪,像刘雪芙这样高高在上的女人,为什么会要我带她来这里。
避开城市的灯红酒绿,我开着那辆满布弹痕的JEEP,将刘雪芙带到了贫民区的边上。
我将车停在了贫民区外面的一片绿地之上,我们下了车,然后一起看着贫民区里人来人往的拥挤环境,这里的空气都仿佛带着一股子臭味,并不是我对贫民区有成见,而是这里的环境真的很差劲,生活在这里的小孩体质都会很差,医疗环境也不好,有时候还会出现感冒死人的情况,至于治安就更加不要想了,这里一直都是洋城的诟病,这也是洋城在短短十几年间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变成一个顶级大都会而遗留下来的后遗症。
“郝建,你知道吗?最近有不少人在想要废掉这里。”
我看着她,充满惊讶的反问道:“废掉贫民区?这是什么情况?”
“因为这个地区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洋城的发展,而且这片地域占地可不小,其中的商业价值有多大,你心知肚明吧,如果我告诉你,我小时候搬家之后,就一直住在这里,你相信吗?”
我的语调不自觉的变高:“你从小住在这里?”
刘雪芙点了点头,许久才回道:“是啊,我从小就是在这个混乱不堪的环境长大了,很多时候其实我也很憎恨自己的这种出生,可对这里,我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情感,我不想让这片土地,落入那些恶人手里,让这群可怜人连最后的安息之地都没有了!所以我要争,我要成为地下之王,只要我有了足够大的权利,我就可以帮助这里的人重建一个我心目中想要的城中村,郝建,你知道这里住了多少人吗?里面有差不多七十万人,如果遇到了无良开发商的话,他们的下场,你应该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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