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零年,大花已经十二岁,小花也已经十岁了,这时李春雷的老婆终于产下一子,让春雷喜得忘乎所以,白天参加生产队出工拿工分,晚上打起火把道山间小溪抓石蛙抓螃蟹,改善伙食。
勤劳信主,在那个年代养活一家五口很不容易,大面积的饥荒开始了,春雷才有些招架不住。
山里没有学校,大花小花已经超出上学年龄,她们俩至今仍一字不识,李春雷与老婆商量,决定把大花小花送到姐姐李贵花家,由姐姐帮助代养,由姐夫教大花小花识字学文。
李春雷夫妻许诺一年付若干费用,但贵花知道,弟弟弟媳只是口头讲讲罢了,不过倒也应允了下来。
说起贵花丈夫蔡良冠,身材高大,又有不少文化,是山里有名的秀才,他的能力是来自他的祖辈传承,据说他的爷爷是晚清时代的官员,不知犯了大清律条还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才躲进山里的。
蔡良冠的爷爷自居住山中,虽也种些玉米红薯,时常也吃些野菜,但与常人不同的是,他每隔一月就会到山外购买一些粮食酒水还有一些肉类,自己拿些雇人挑些,这样能维持一月有余。
这样下来,月月如此,年年如此,同是山中百姓,见其未曾出去做官,也没有做大买卖,便都猜测蔡良冠爷爷进山时带了不少金银财宝,他的子孙后代几辈子都花不完。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春雷的父亲才认准了这户人,将自己加年轻貌美的女儿李贵花嫁给了英俊洒脱会说能写的蔡良冠。
这门亲事也挺合适,男才女貌,并且生活过得远比春雷家好。
如今大花小花送到蔡家,贵花良冠也是心喜,大花小花姐妹长得漂亮,小嘴又甜,且能与儿忠信作伴学文识字。</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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