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加拿大最大的困难就是语言问题,向晚的英文很不好,所以经常听不懂别人说什么,有时候连顾客的要求都听不懂,这让她很苦恼,所以便买来很多书籍,边生活边学习,爸爸虽然没有消息,但她从未想要放弃过,日子虽然节俭,但却很充实。
没有国内大赛的压力,她反而更加的轻松,至于宁韶华……她知道,以他的能力肯定能查到自己在哪,但是这么久过去了,也证明了向晚内心所想——他并不在乎。
现在说不定已经和陆莹芷双宿双飞了,哪还会记得自己。
她准备在这边安顿下来以后再去找他,然后把婚离了,就此了断。
温哥华某家酒店套房内,笔直修长的身影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底下人来人往的街头,就是看不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宁韶华来到这五天了,将国内的事情的放下,前来找她,可惜向晚从来到这就没有住过酒店,所以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在这样一个城市找着一个成心躲着他的人,无疑不是大海捞针。
五点,向晚收起摊子,领着手包,背着还算重的摊子往公寓走去,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异国他乡,遇到楚黎。
小小的街道上人不多,向晚就这么和楚黎面对面站着,他一身轻松的运动装,头上戴着鸭舌帽,一张脸就这么暴露着,看着向晚,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你,怎么在这?”楚黎说话好像有气无力的,见向晚背着重重的板子,伸手替她接下。
“额,说来话长。”向晚尴尬的笑笑,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还没等再次说话,向晚就看到面前的楚黎摇晃了两下身子,然后就倒在了地上——
“啊!楚黎?楚黎!”向晚蹲在他的身边,这才看清他的脸色是如此惨白,额头上还冒着虚汗,周围的人即使看见了也逃得远远的,丝毫不想惹上麻烦。
向晚环顾一周,无奈只好将他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力将他拽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将他拖到了自己的公寓门口,让楼下的大叔帮忙抬上去,躺在床上,摸了摸他的头也不是很烫,就帮他湿了毛巾擦了擦脸,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东西还在刚刚那,连忙跑回去拿,所幸没有丢。
楚黎醒来的时候,便闻到一股淡淡的米粥香味,揉着发痛的头坐了起来,看清这件房子的格局,这就是个小小的公寓,不到一百平米的小屋里收拾的很干净,他躺的床就靠在小小窗户旁边,可以看到天气已经全黑,底下亮着微弱的路灯。
向晚将粥端到桌子上,一转眼就看到楚黎已经坐了起来,擦了擦手走过去,“好点了吗?”
“嗯?嗯,好多了。”楚黎看到她一愣,连忙下了床。
“你是不是水土不服啊?”向晚想起他刚刚那个虚弱的样子,不禁问道。
楚黎有些不自然的看了一眼向晚,他们大概有好多天都没有见过了,此时的向晚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头发扎着可爱的半丸子头,随意比上次见又瘦了,但脸色的气色还算好。
向晚给楚黎熬了粥喝下,楚黎这才问道:“你怎么会在这?”还背着那样的东西,看起来很辛苦。
向晚敛下眸,轻轻的说:“我们分开了,我过来,找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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