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过几个音后,电视墙便亮了,而曼妙的音乐并不是从电视里面传来的,而是从四面八方穿透进空间抵达耳膜。我正仰着头四下观望,视线被莫向北挡住,霓虹灯下他脸上线条显得特别的柔和,将我轻轻拉起了说:“先跳舞吧。”
我唯一会跳的舞是华尔兹,跟他学的。
有人说华尔兹就像是情人之间的细语,它优雅、浪漫,每一步划动是两颗心的交融,每一个旋转是温情的抚触。
当头顶的灯光变化时我方知这个房间的玄妙,原来随着旋律的不同灯光也会改变,它就像弹奏的钢琴键一般,好似能够贯穿音乐的魔力。
我在他脉脉深凝的眼睛里,他在我倾慕欣悦的目光中,时光在这刻无限绵延。
后来实在是跳累了他才放了我坐回沙发里,满头是汗,跳舞还真的是个体力活。我从水果盘里挑了一颗葡萄吃,看他坐过来时就给他也剥了一颗递过去,哪知他也不用手接,直接低头就着我的手去咬,指尖被他连着含进了嘴里。
只觉他那牙齿在我手指上磨了磨,引来一阵酥麻后他才退开,嘴角噙着不怀好意的笑。
我的脸微微一红,把果盘往他那一推了说:“你自个吃吧。”他嗤笑了声起身,走至点歌台边问:“会唱什么歌?让哥给你点。”
“美丽心情。”
音乐响起时我早已拿好了话筒,当初在某个音乐播放器上听到这首歌时旋律固然喜欢,却更喜欢它底下回复里引出的一个个故事。
其中有一个是这样写的:毕业前最后一次去KTV,给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唱这首歌,我唱的不好,也不确定他有没有在听,只在唱完之后看他的脸,因为喜欢这么久都没敢好好正视他,我要记住他的眉他的眼。
所以我在唱时也会偷偷窥望坐在点歌台旁边的莫向北,他视线落在电视墙上很专注地听我唱着。可以说光耀之下的他眉眼如画,假如我会画的话,必定偷偷把他给画下来。
后面又接连唱了好几首,从《恋恋风尘》到《我愿意》,又从《小情歌》到《Iloveyou》,后来他再问我要唱什么时我不乐意了,为嘛都是我在唱?赖着他也必须要唱。
他点了一首陈奕迅的《红玫瑰》,全程我都被他那磁性的嗓音给融化,只记得其中一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后来我又缠着他唱《初爱》,因为有看到他电脑里的播放器里有这歌,果然他会唱的。然后继续点《怀珠》,我发觉自己迷恋上他的声音了,这个晚上就想听他一直唱。甚至后来他按铃喊来了一瓶洋酒,说只要我喝一杯他就唱一首这样明显不怀好意的诱惑都没抵挡得住。酒里兑了饮料,甜甜的,我不觉得有多难喝,只是几杯下肚就头晕了。
放任自己靠在他肩膀上,眼睛迷离地看着他的侧脸。
心里想啊,迷恋真是不可救药,喜欢了这个人还不够,还要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喜欢他修长的手指,包括他所有的一切。
他一低眼就看进我眼里,笑问:“醉了?”我摇头逞强着说:“哪能啊。”
“那换你唱我来喝?”
“我喜欢听你唱,你唱得比我好听。”
“唱一晚上喉咙都哑了,给我喘口气?”
在他温情的软语里我点了头,拍了拍他的腿说:“给我点《小幸运》。”
我真的醉了,将那首《小幸运》唱了一遍又一遍,因为最喜欢其中那句——“与你相遇好幸运”,我人生里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莫向北。
后来是莫向北拍着我的脑袋说:“别唱了,玩点别的。”
我歪着头看他,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亲了亲我笑骂:“瞧你这傻样。”起身而走至那边的一台机器前,随着灯光骤暗电视墙屏幕变暗,劲爆的音乐响了起来。
莫向北像变了一个人一般,一边扭动着身体一边双手在那机器上忙碌着。有些像是在调试音乐,又有些像是音乐带动了他的灵魂。等他目光落向我时,其中的魅惑无与伦比吸引着我也起身走向他,来到近处时被他伸手一拽,直接拖进了他的身前,随之他在我身后舞动,而双手环绕着我在身前的机器上继续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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