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前,我跟着外公外婆住在墨园后山脚下的村庄。
瞿墨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野孩子。我有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父亲,甚至连名字也不知道;还有一个大概一年能见上一次的母亲,虽然这个母亲对我来说还没有隔壁家的二婶儿亲。
开始我还会问外婆我父亲是谁为什么不来看我,为什么母亲不喜欢我,外婆只是叹气。后来我就也不问了,父亲母亲对我而言就好比神奇的天外生物。
稍微大些后,隔壁二婶儿偷偷告诉我,我母亲年轻时爱上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试图母凭子贵嫁入豪门,谁知那个男人发现母亲怀孕后不仅没有把母亲娶进门,反而销声匿迹。
母亲鸡飞蛋打,这才从美梦中醒过来——那男人不过是和她玩玩儿。母亲嫁入豪门无望,就把我丢给了大山里的外公外婆,继续在外面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
我听得一知半解,豪门是什么东西?对于信息闭塞的山里人来说,完全没有概念,何况是一个几岁的小孩。我只从二婶儿话里得到一个有用的信息——那就是我的出生并不受欢迎。
小孩儿的逻辑很简单,你喜欢我我就喜欢你,既然你不喜欢我那么我也懒得去喜欢你。这样一来,我对父母就更没有任何念想了,一心一意守着外公外婆过日子。
外公外婆对我很好,奈何年事已高有心无力。于是从我记事起就在泥巴地里长大,爬树下河,漫山遍野的疯,真是个名副其实不折不扣的野孩子。某一日,得知山上那座神秘的别墅要一个小女娃当佣人,外公外婆动了心思。
“至少有口饭吃。”
外婆抹着泪对我说,找出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将我洗干净后给我饱饱的吃了一顿,把我交给了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
我并不怪他们狠心,外公外婆没有说,但我知道那时他们都已身患重病,活不久了,他们知道我那个妈靠不住,不得已给我找了这样一条活路。
老人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希望我有口饱饭吃,他们却不知道,他们怀着一个无比朴实的心愿把我送到了另一个世界。
在墨园,不仅有饭吃,还有书看,还有一个比画中人还好看的少年——好看得让我自惭形秽,在他面前,我自觉卑微如尘。
我端着开水,滚烫的温度烫伤手心。饶是这样,握着水杯的手也丝毫不敢放松。手掌很痛,痛得我直抽气,也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以免吵到他。
瞿墨安静的闭着眼,呼吸平稳。
墙上的大吊钟忽然发出沉重的声音,瞿墨蓦地睁开眼睛。那一刻我忘记了他其实看不见这个事实,被猛然一吓,手不禁一松。
水杯落到地上,水花四溅,杯子应声而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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