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周宇就像从天而降一样闯进我的生活,毫无征兆。
我那时候厌烦极了,就像他说的,我用一棵大白菜怼回了一束玫瑰。
可是自一个少年在我面前鲜血淋淋的倒下后,我变了。
那天一切都很平常,我下班拎着饭盒回家。
我也不知哪来的一群小混混,把我堵在了胡同里,当时我怕极了。拿着铁饭盒一阵乱甩,可他们人太多了。一个个都把手伸向我,我被逼到了角落里。
我那时候只知道有人来了,是一个穿着白色帆布鞋的男生。当他倒在我面前时,我才看清楚。是周宇!他的手臂淌着鲜血,倒地的那一刻还朝我微笑。
那群小混混看见出了大事,一下全溜了。
“好了好了,别哭了。”
周宇的手缝了十七针,却依旧像个没事人一样安慰着哭成泪人的我。
“对不起。”
我哽咽着说完,然后又哭起来。
“那你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我抹掉眼泪点点头。
“做我女朋友!”
周宇的手抚上我的脸,擦去我脸颊上的泪痕。
我愣了,不过我还是摇头。
“好吧,可我这样回家我爸妈会生气,我住你那里好不好,你照顾我。”
我听了点点头,然后又开始哭。周宇噗的一笑,揉着我的发。
遇不逢时,是我那个当头的想法。若我们是在青葱的大学校园里遇见那该多好,我觉得我会去追他,让他做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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