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反人类,你们这是开原始愚昧的历史倒车!]
阿美利加谈判代表都气哆嗦了,物资、军械什么的要不回来还只是经济损失。
可要是被俘虏的两万多大兵赎不回来,估计国内的那些人权组织就要煽动群众把他骂成臭狗屎,成为历史的罪人了。
[怕死就别干坏事啊?]
[不干坏事的话,量刑不管是“拘留十五天”,还是“死刑”有区别么?]
琉球代表:[不犯罪,刑再重也跟你们没关系……你这么激动,意思就是这两万多大兵不打算要了是吧?]
[要……]
阿美利加谈判代表委屈屈,但是也只能答应下来。
至于如何处理那些在琉球犯罪,以及祸害当地妹子的白头鹰大兵,那就是国会需要去头疼的事情了。
除非是两万多大兵真不要了,不然估计到最后肯定得妥协。
谁叫之前阿美利加护短的纵容这些大兵在境外犯罪,还美名其曰“国民保护”呢。
这是一个“牺牲少数”还是“拯救多数”的选择题,但先决条件是被俘虏的大兵必须得救。
这已经不是这些大兵们的个人问题了,而是关乎到阿美利加的面子问题,如果不救的话,估计阿美利加军队将迎来大规模的退役潮……特么老子给你们卖命,出事了你们特么居然不救我?那谁还给你当兵?
[既然你们原则上同意赎回俘虏,那么详细金额到时候根据量刑慢慢再谈。]
[估计把他们留在我们琉球服刑你们肯定是不愿意的,可是直接放回去在你们阿美利加服刑我们又信不过。]
[所以我方决定允许贵方以缴纳“赎罪金”的形式,将俘虏接回去国去处理,至于接回去是直接放了还是关起来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琉球代表很和睦的表示:[至于“赎罪金”的定价,目前初步考虑是一年刑期一万鹰刀……]
阿美利加谈判代表听到这个价格的时候,本来还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一万鹰刀赎回一名俘虏的话好像也不算太贵?
可是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这特么不对啊?判多少年还不是琉球审判团来定?
要是他们把那些苦主组织起来充当陪审团,那对方岂不是希望判得越重越好?
不能判死刑最起码也能多捞一些赔偿金回去不是?万一定出个几百万年的刑期,那我们还赎不赎了?
[别担心,我们琉球也是讲道理的。]
琉球代表安慰道:[不会判那种几万年的刑期,死刑算一百年,无期算八十年。]
阿美利加谈判代表又松了一口气,然后又又反应了过来,一百万鹰刀一个俘虏那也很贵啊?
可是他有什么办法呢?他也很绝望啊!
这一场谈判,名义上虽然是赎回战俘,但实际上在那艘“中山号”隐形深潜航母出现的同时,就已经相当于是战败国跟战胜国商谈战争赔偿的问题了,作为“战败国”的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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