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受了极严重的刺激之后,他的性情便会发生巨大的转变。比如,一个开朗乐观的人受到严重的刺激之后,会突然变得少言寡语。或者一个特别爱吃肉的人在受了某种刺激以后,就变成了只吃青菜的素食主义者。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南泽尚秋也是一个绝好的例子。
他以前是个极爱干净,从来都非常非常注意仪表的人,无论是外在形象,还是内涵,他都尽量做到完美。不管在任何人面前,他都能保持一个十分绅士的完美好男人形象。
以前的他,笑容亲切和蔼——不管是面对敌人或者朋友。而且他举止得体,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情而变得脾气暴躁或者有失体统,他很注意自己的身份,当然也会做出与身体相符的行为来。
他是南泽家族的继承人,在岛国,他几乎是所有人的偶像,是男神一样的存在。
很多年轻人视他为榜样,很多少年视他为目标,无数孩子们视他为将来奋斗的终极目的。而几乎所有女人,不分老少,都视他为梦中情人,那些少女名媛富家千金更是想方设法的与南泽尚秋套近乎,希望博他一个正眼瞧瞧。
如果南泽尚秋与哪个女人多说了几句话,或者与哪个女人一起喝了一杯酒,那恐怕这个女人会兴奋得几天睡不着觉,甚至以为现实版的灰姑娘故事就真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来到华夏以后,这个男人仍然是一副十分骄傲的面孔。因为,少有人胜过他的容貌,少有人比他功夫高,更几乎没有人像他一样文武双全,多才多艺,东西方文化融会贯通。
这些都是他骄傲的资本。
他走到哪里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眼高于顶的姿态,他总是时刻保持着一颗高傲的心,傲到骨子里,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直到他遇到了楚天。
“楚天”这两个字在他的脑海里就像恶梦一样不原提起,否则他就会发疯。
而事实上他此时已经疯得可以了,如果说他原来是太子的话,那么此时的南泽尚秋在被楚天接连打败几次之后,他的心志被磨没了,他的傲气被散尽了,他坚硬的棱角也已经成了软疙瘩。
越是有优越的感的人,越是承受不起失败,更何况南泽尚秋是那么优秀的男人,竟然败在同一个男人手上三次。
这样的打击对南泽尚秋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所以他疯了,他变得不再注意形象,邋遢得与乞丐没有分别。他也不在乎别人看他的目光是不屑还是鄙夷,或者是唾弃。没错,他此时什么都不在乎了——尊严都输没了,还在乎那些干什么?
他以一个乞丐的形象悄悄盯着楚天和上帝的每一个行动,当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在华夏国安部的手上时,他却突然又出现了。
他在山路上挡住楚天,结果又一次败在楚天手上。他不甘心,他觉得必须要打败一个人才能发泄掉心中的憋屈,于是,他来找上帝了。
上帝看着这个邋遢男人那双脏兮兮的脚踩在自己的名贵地毯上时,不由得皱了一上眉:“你不该来,你踩脏了我的地毯。”
南泽尚秋冷冷一笑:“你想叫我赔偿吗?”
上帝笑了,耸耸肩膀:“算了,我估计你现在身无分文,叫你赔那不等于叫我自己难堪么?”
“干嘛那么在意呢。”南泽尚秋大摇大摆的走进客厅,走到沙发边,坐下来,自顾自的用好几天都不曾洗过的手抓起桌上的威士忌酒瓶,直接对着嘴,很没形象的大口灌着。
上帝再次皱眉。他当然不是心疼那瓶价值几十万的洋酒,而是,他实在难以接受南泽尚秋这副市井泼皮一般的作风。他所接触的都是高层次的人物,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与南泽尚秋坐在一起,他真是觉得太丢份了。
放下酒瓶,南泽尚秋用沾满了灰尘和泥垢的衣服袖子随意抹了下嘴,说道:“越是在意的东西,往往最后就越不属于你。所以,看开些吧,别那么在意。”
“是吗?”上帝不以为意的笑了:“我在意这个漂亮的地毯,所以我把它铺在我的客厅里。我在意这瓶好喝的威士忌,所以我把它从一场国际拍卖会上花高价买了回来。你看,这些都是我在意的,它们就都属于我了。”
“那只是表面,你拥有的只是它们的身体,而不是灵魂。”南泽尚秋此时俨然一个看破红尘看破世事的得道高人,对上帝的思想进行着纠正:“你看我,什么都不在意,所以活得比以前自在多了。”
“自在?”上帝冷笑:“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自在,为什么还来找我?为什么还偷袭我?自在的生活应该是游遍大好河山,看遍自然美景,置身于天然之中,忘记一切是非恩怨——这才叫自在。”
南泽尚秋目光微凛,道:“你的意思是说,我很在意你?”
“不,你是在意输赢。”上帝看着南泽尚秋那双有布满眼屎和红血丝,但依然漂亮得过分的眼睛,说道:“不是吗?”
南泽尚秋沉默了,心中有微微的不痛快。
凭什么?凭什么他打不过楚天,也说不过上帝?要说优秀,要说学识,要说嘴上功夫,他明明不输任何人,可是怎么就不能说服上帝呢?
南泽尚秋低下头沉思了片刻,突然,他想到了答案——还是因为楚天!
是这个家伙让他失去自信,失去骄傲的资本,所以他觉得自己走到哪里都底气不足,好像总比别人矮三分似的。
楚天!楚天!又是楚天!
南泽尚秋的拳头不自觉的攥紧,越攥越紧,手背上的血管几乎都要爆开了一般。
而此时,上帝却笑了。他看得出来南泽尚秋此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只要稍加引诱,他就可以成为自己手下的一枚得力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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