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对手认为这个黑衣人很危险,不想在抢到两把剑和一匹马之前自己的人也死掉好几个。
但是威尔知道该来的一定会来。
这条路有好几百里,如果没有发生其他意料之外的改变,共有至少四个森林氏族的野蛮人喜欢袭击路过的人——当然是看对方的人数多少而决定是否出手——如果是深林堡的骑士,他们一见到钢甲铁拳的旗号就会逃之夭夭。
森林里的氏族以前根本就没有姓,过着原始的自耕和打猎再加上世代传承的抢劫的刺激生活,北境领主史塔克家族的封臣深林堡的葛洛佛家族得到了狼林的大部分封地,为了肃清狼林里国王大道两边的世代以抢劫为生的凶悍蛮民,深林堡骑士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清剿。
他们征服了规模庞大定居点固定的几个战力很强的野蛮氏族,并以伯爵之尊,以旧神的名义,在深林堡的心树之下,赐予他们以森林、树木、树枝、树干为姓。
这就形成了臣属于深林堡葛洛佛家族旗下的四大氏族:森林。树木、树枝、树干、
四大氏族虽然大多数受到了深林堡的约束,但是更多的小股氏族并不能被彻底征服,平时也很难找到他们随意搬迁的定居点。狼林地势复杂,古老森林面积广大,不亚于一个小的王国,西北方向的狼林山脉终年积雪,延绵数百里到绝境长城的影子塔。狼林山脉上的哮吼石民更是世代从未被任何力量征服。所以这条狼林路,就算是在艾德·史塔克的统管下,和平时代,又是难得的好日子里的长夏,一样的并不安全。
而就算已经臣服于深林堡的四大氏族,那些以森林、树干、树枝、树木为姓的家伙,也会时不时的出来干上几票,杀人越货,让世代流在体内的抢劫的血液再燃烧一回。
威尔在国王大道的狼林里走了一天,一路无事。森林里的白天特别的短暂,外面还是天亮,森林里却黑暗了下来,就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远处近处,狼嚎的声音响起。
狼林,就是以狼嚎而得名。
威尔饿了就在马上啃奶酪吃冷硬的火腿牛肉,随身的短刀除了格斗,就是用来吃东西的筷子。
他决定晚上继续走路,对于一个盗贼出身的家伙来说,夜晚比白天更安全。
前面是一个转角的山路,陡峭,只能缓行。耐力十足的战马放慢了脚步前进,马背依然平稳如山。
梆!
一声弓弦响。
暗夜的森林里,无风,这声音就很清晰。
嗖!
一箭正中马上的威尔。
威尔摇晃了几下,却并没有栽下马。
嗖嗖嗖!
又是一连三箭,从前左右三方射在了威尔的身上。
威尔无声倒下,那战马经过训练,并没有就此撒腿就跑,而是停了下来,昂起了头。
射箭的人箭术很高超,他们也不会射马,马被射死了就不值钱了,尤其是好马。在这些人眼里,马比人命值钱。
过了一会,才有人吹响了口哨,然后出现了七、八只火把,一些人从埋伏的地方走出来,都是衣衫不整的贫穷树民。手里的武器乱七八糟,什么兵器都有,包括削尖的木棍,他们的肌肉很发达,也不怕冷,光着脚丫,身上裹着各种各样的兽皮,眼神跟狼的眼神没有什么区别,全部都是凶悍的野气。
那个早上被威尔发现的小斥候女孩子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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