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不假。
凑近了看,才发现她整张脸没有最美的地方,无论是眉眼还是鼻梁,甚至嘴,任何一寸,都让人挪不开视线。
她的美,乍一看很惊艳,仔细看很耐看。
“跟我走吧!”她的话是商量的语气,“如果你不跟我走,我很难保证你的安全,至少,你跟着我一天,我可以让你安全一天。”
我有气无力地,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你能放我走么?”
她笑出了声,冲我摇了摇头,八公分的耳环晃得很厉害:“傻姑娘,你别问这种傻问题了行么?好了,我不喜欢姑娘犯傻,你乖乖跟我走,没人敢动你,之前墨爷交代我说你身体不好,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但是,你可不能使坏,不然……”
后半的话,她也没有说了,而是冷冷地笑了一下。
一阵寒意。
到了苏苏住宅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这里方圆几里都没有住宅,而她的两层楼墨蓝色小别墅在花丛中,显得特别突兀和别致。
还真没见过,墨蓝色的宅子。
一时很难猜到苏苏的身份和职业。
“这里,是Z市?”我不禁问了出口。
苏苏把车停在花园的院子里,熟练地松开安全带,转过脸,精致吸睛:“对的,Z市!”
她嘴上是丁香紫的唇彩,并不怪异,反而让她的五官更加立体霸气。
这下我明白了。
之所以知道这里是Z市,是因为,萧谦墨和萧谦楠是Z市人。
萧家,在Z市的实力,应该不输左家,甚至,不输余家在A市的地位。
琢磨不通为什么萧谦墨会找上我。
而且是用这种方式,首先就给我一个下马威把我唬住,然后再让苏苏来,看似大发慈悲地要照顾我,其实就是换种方式,把我给软禁起来。
余焺呢?!
我此刻最深的想法,竟然是,他不要来救我。
甚至我希望,就这么,远离A市!
不是一直都想离开么?那么这一次,是不是就是绝好的机会?
可能,见过靳辛晁之后,我变得比较自私了,可能余可馨回到巴洛克的时候,我认清了自己在余焺心中的位置。
不是不明白,余焺不让我一起去的原因,他在我脖子上狠狠咬的那一下,就是他对我最后的爱。
苏苏的家里,装修极为豪华,豪华到奢靡。
甚至,浮夸到了一定的境界。
是我去过,最让我眼花缭乱的住宅,没有之一。
都快赶上Chairman了,如果镀上一层金色的话。
让我随意。
我坐在沙发上,的确够随意的。
她搬了凳子过来,替我摸了摸脉,食指和中指搭在我的手腕上,垂着眼睛,扑闪扑闪的。
十分专注。
她手上有一个小口子,看起来是新伤,我开了口想问,但又觉得自己这样太多事。
“顾小姐,你身体状况不太乐观!寒凉,气虚,血虚,紊乱。”苏苏像个专业的医生,一个字一个字地就扔给我了。
我愣了一下,想起那张不知道哪里去了的检查报告:“苏苏,你很厉害。”
她莞尔一笑:“久病成良医。我其实也没学过,只不过……”
她的眼神闪了闪,最后挑眉,没有出声。
我明白过来,她有她的故事。
虽然看起来,她很年轻,可能跟我同龄,但我知道,她经历过的,可比我多多了。
她的嘴角很容易勾着,本来五官就迷人,现在,表情更让人着迷。
“谢谢。”
“不用,安心带着吧,我平常一个人也挺寂寞的,一般白天我都在家,养养猫,晒晒太阳,清理一下脑子里的垃圾,晚上才有空间接受各种垃圾。”苏苏说得十分轻巧,“你白天就跟我一起吧,喜欢看书么?我书房里的书,你随意。”
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一颦一笑,有种书卷气息,同时也有尘世的味道。
大概她这样的女人,千变万化,永远让男人有新鲜感。
“我……没读过书,认识的字不多,就不读书了。”
苏苏轻笑,没有说话,而是写了一张方子。
她的字特别漂亮,漂亮到让我羡慕。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女人,就连写字这种书卷活,她都写得洋洋洒洒,自信而饱满,又很潇洒自如。
笔杆子在她手中,就像一杆枪,所到之处,力透纸背。
“喏,这是我替你开的方子,你子宫受损有些严重,得慢慢调理,就事论事,墨爷让我好好照顾你,这是我的责任,你就甭谢了。”
一句话,堵住了我所有想说的。
我的心结,除了这病,便是元宝。
她有没有事?
待了大概小半年,我终于再次见到了萧谦墨,他到了苏苏家里的后花园,苏苏刚好在我旁边的躺椅上躺着晒太阳逗猫。
听到动静,她立马放下猫,朝萧谦墨跑过去:“墨爷,你可算来了,老是让你过来,你总说不着急不着急,哼!”
苏苏的声音特别婉转,脚尖踮着,朝萧谦墨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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