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千昊已经把戒指套进了易晴左手的无名指上,说道:“戴个戒指哪有那么多的讲究,戴哪个手指不是戴。”
易晴一边把戒指摘下来,一边驳着他:“既然哪个手指都是戴,你干嘛偏偏往我的左手无名指上套?”她自顾自地把戒指套进了右手的食指,等于是告诉所有人,她还是个单身贵族。
凌千昊看得特别刺眼,就算她不肯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也不该戴在右手的食指呀,他们已经在热恋之中,要么就戴在右手无名指上,要么就戴在中指。
从珠宝店出来后,凌千昊还在哄着易晴把戒指换一个手指戴。
“易晴,咱们现在是什么关系?热恋中的恋人对吧?你这样不是否定了我的地位,告诉所有人都可以追求你?”凌千昊一边凑过身来帮易晴系安全带,一边抱怨着妻子不懂他的心。
易晴睨了他两眼,很听话地把戒指换到了左手的食指上,依旧是告诉别人她是未婚,既然未婚,喜欢她的男人可以大胆地追求她。
凌千昊:……这分明就是换汤不换药嘛。
他硬是拉过她的手,很坚持地把戒指换到了她的中指,“你要是不肯戴在这个手指上,我再折回去买上十枚戒指,让你十个手指都戴着。”既然无法通过戒指套牢她,那他就换一种方式,不让别人有机可趁。
总之,他的老婆,只能给他爱,给他宠。
易晴失笑,“好吧,我不换了。”不想和他因为一枚戒指而闹得不欢,他为了能和她一起出门,可是吃下了一锅的甜面。
见她终于不再坚持变换戒指的位置,凌千昊才算满意,他自己的那枚戒指则是毫不犹豫地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易晴看了看,想说什么,瞧着他很开心的样子,她终是懒得再说他。
他要告诉别人他已婚的事,也算是替她省点麻烦,不会招来太多的小三小四。
……
巩逸凡把车子停在一栋五层高的自建房前,这是蒙小依的家。蒙小依是地道的T市人,虽说家里无法和真正的豪门相比,但也比很多人好,他们住的是自建房,还有两栋房子出租,她的父母亲开着一间服装店,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差,反正赚的钱够一家人的生活开支。
眼前这栋自建房,一楼和二楼都出租给别人做生意,三楼以上才是自己住的。
巩逸凡在车上坐了片刻,才推开车门下车,然后从车后座拿出很多他买来的礼物,全是喜庆的,还有三四天便过年了,他买这些礼物俗称年货。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走到了那道小门前,按响了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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