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会知道,当年她赏了小黑猫一尾鱼,那只小黑猫却记了她一辈子,临死了还惦记着她,转世投胎还不忘要去有她在的地方。
在冥界,孟不语这般固执的姑娘,还是头一个。
说好听点叫坚持,说难听点见执拗。大好的人世不去享,非要往魔界那个阴嗖嗖的地儿钻。
而孟不语要去魔界的原因无非是,她认为覃曜兴许会出现在魔界。
她在覆光城的时候,听说过求子灯和魔虚十一式,也知其中缘由。但练成此功有入魔的风险,所以她一直没敢告诉覃曜。但孟不语到了冥界之后,她思忖着,覃曜若是执意复仇,大抵会练魔虚十一式。她没抱太大希望,只想姑且一试。
投胎魔界的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每一千年冥界才轮的五人前往魔界轮回道,本是十恶不赦之人才能去的。
孟不语非要去魔界,不然无论如何也不肯喝孟婆汤。还大放豪言,说什么不让她去魔界,待她去了人间定大开杀戒,做回恶人,看他们下次还让不让她去魔界。
这般僵持许久,而这个许久相当于人间的两百年,孟不语突然愿意喝孟婆汤了。谁知她一喝完,自个儿跳进了魔界轮回道。
风嗖嗖的,谁也没能拦住。或许,也是判官想成全这个执着的姑娘。
这一世,她名唤知相,是魔界唯一的帝姬。
她果然如她所愿遇到了覃曜,只是那碗孟婆汤下肚,前尘往事通通见鬼,她自然不会记得覃曜。
不过,覃曜第一次见到那双鸳鸯眼,便想起了当年笑妄谷里那个扛着孔雀长刀的黑衣姑娘。
由于轻酒曾经的一番言辞,覃曜是不信转世之说的。而这个小姑娘,自然也不会是当年那个人了。
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初长成的知相突然要轻酒帮她除去银瞳,变成正常人的颜色。
后来的知相,与孟不语的唯一相似之处也不复存在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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