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的要是做了这个工作,你就会知道一脸几个小时,不停的都在洗盘子是个什么滋味了。
“你听说过【摇滚莉莉丝】乐队吗?晚上我们就是去看这个乐队的现场表演,我一直都很粉这个乐队的。”
女娲要了摇头,她刚刚来美国,那里知道这些咯。
不过那个白人血族女孩倒是没有什么失望的模样。
反而唠唠叨叨的,开始给女娲普及这个‘摇滚莉莉丝’乐队起来,而对于这个唠叨的血族工友,女娲也觉得蛮有意思的。
“这支乐队的主唱是巴蒂安亲王独生女莉莉丝小姐,她可是我们血族新生代的偶像来的。
就是她提出了和人类和平共处,鼓励大家融入当下社会,摒除过去那种老旧思维以及隐居的观念,这才使得我们血族如今能够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大家面前,和大家要一样的生活。
同时呢,莉莉丝小姐还呼吁大家,尽可能的自食其力,而不是在家里啃老做废人……”
女娲发现,提起这个叫做莉莉丝的女孩时,自己的这个血族工友大有变成话唠的趋势。
女娲装模作样的,在话唠血族工友的滔滔不绝下,变得不再那么慌张和害怕了。
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让人看不出丝毫的破绽。
最起码,她的这个血族工友看不出什么。
【啊呀呀,想不到自己还有演戏的天赋,以后要是成名了,也可以试着往演艺圈发展看看哟。】
自己的血族工友没有发觉破绽,这让女娲很是自恋的得意不已。
“我说,你们出来打工赚钱是为什么呀?”
女娲因为压根就没有仔细听的缘故,因此忽略了不少重要的东西,所以才会有现在这么一问。
不过她的这个血族工友倒是很有耐心,解释道:“赚钱买血浆啊,我们血族也要吃饭的,只不过吃的和你们普通人不一样罢了。你们吃的是五谷杂粮,我们吃的是血液。”
噢!
原来如此!
女娲这才知道,为何一个血族会出来打工了。
“如今这个社会有法律,讲规矩,我们不能如从前那样去抓普通人吸血了,毕竟过去也正是因为我们做这种事儿的关系,所以才会将自己的名声弄的那么臭。”
女娲的这个血族工友,一边麻利的做着手上的工作,一边感慨不已的说着。
“如今已经融入了当下的这个社会体系中,我们血族新生代也要遵从当下的规矩和制度以及法律,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儿。毕竟我们看不想继续躲躲藏藏的活下去了。那种日子真心不是人过的。”
显而易见,过去的血族,貌似日子过的很艰难。
“你赚了钱,去医院买血浆?”
女娲内心的八卦之火开始熊熊燃烧。
“那是血族中产才能消费的东西,我这样靠着洗碗打工赚钱的血族底层,只能去买合成的人造血浆为生。”
白人血族女孩叹息了一声,整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都为之变得阴沉了许多。
“那玩意儿太难吃了,但为了生存,我还没有其它的选择。”
说完,女娲看着女娲舔了舔嘴唇。
“所以我的梦想是做个有钱的血族,以后可以天天花钱,让你这种纯洁女孩自愿献血给我。”
好吧,这个梦想真的很强大。
而女娲也从自己这位血族工友的口中,了解到了很多她从前不知道的,关于血族的很奇葩的一些东西。
这位血族工友提起自己梦想,眼中都散发出了光彩,看得出来她是真心想要做一个有钱人呢。
但旋即,她浑身的气势一泄。
“唉!根据我的情况来讲,靠着打工变成有钱人,肯定是不现实了,所以想要改变命运,我就只能找个有钱男人嫁给他了。
血族的始祖啊,保佑我能够遇到一个有钱人!”
说着说着,这位血族工友还祈祷了起来。
只不过她所祈祷的对象,并不是上帝、佛祖这些,而是血族的始祖。
【哈哈哈!血族真好玩,看起来她们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啊!】
这个白人血族女孩工友的做派,让女娲感觉很新奇,又非常的好笑。
同时呢,也让女娲对血族,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叮叮!
后厨铃声响起。
白人女孩将围裙一掀,拉起女娲便离开了水池,并且一边走一边说:“我们得快一点,省的去晚了没有好位置,到时候你跟着我,咱们一起挤到前面去,占一个最好的位置啊。”
女娲笑着任由这位工友拉着自己的手,同时应声道:“好,咱们一起抢个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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