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之后,下一站,毫无疑问是去洱海。来到了大理,逛完了古城,也该去洱海了。
我们向酒店前台问清了怎么走之后,便向着洱海边走去。走着走着,我们发现有些迷路了。
大方并不着急,安慰我说:“没关系啊,走在路上总会迷路,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地走,总会走到。”
“所以,你旅行的时候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吗?”我问。
“是啊。”大方满不在乎地点头说。
“可是……我讨厌迷路!这样来来回回地走,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我的脚走得好痛!”我强烈地抗议道。
“呃……好吧,那怎样才能不迷路呢?”大方虚心求教。
这次出门我只拿了三样东西,手机、钥匙、钱包,都放在了大方的包里面。钱包里面的钱都已经用光了,钥匙现在更是用不到,手机为了避免接听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拿出手机在他面前扬了一下:“用手机导航啊原始人!”
要开机的时候,我犹豫了,一旦开机使用,我可能就会面临无数的电话的轰炸,关机就是因为我无法面对楚非凡的追问。
我举目四顾,看见不远处有个手机维修点,我伸出手对大方说:“给我一百块钱。”
大方从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了一把钱,其中只有唯一的一张一百元面值的纸币,其他的都是零钱。大方二话不说把那张一百的纸币给我,又把剩下的零钱分了一半给我:“你不说我都忘了,是要给你一些钱哎,没钱在身上多不方便。对了,你要一百块钱干吗?”
迄今为止,我自己还没有独立地挣过一分钱,我所有的钱都来自给予,爸爸妈妈给的,有的时候是忘记带钱了楚非凡随手给的,不管是哪一次,这都是我收到的最少的一次钱。然而,我第一次手捧别人给我的钱,觉得无比感动,因为我知道这笔钱是大方卖唱一点点地挣来的。所以当他毫不在意地把手上的钱分一大半给我之后,我拿着钱,竟然觉得手上沉甸甸的,别有一番重量。
“我去办个手机卡。”我扬了扬手上的钱走进了小店。
在小店中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拿着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我犹豫着要不要开机看下再换卡。但想了想,其实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最终我没有开机,把旧的手机卡取出放进钱包的夹层里,在流浪的路上,和所有的人断了联系。我装进新的手机卡开机,现在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号码,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号码。
手机上显示出流量信号的时候,我打开手机地图,伸到大方的面前:“看,这是手机地图,通过手机导航我们就不会迷路了。”
“哇,手机不是只能用来打电话和接电话的吗?现在居然这么先进!”大方惊奇地说。
果然是一个不用手机的男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他仿佛来自世外桃源,只有着最简单最淳朴的物质需求,看起来虽然和现实的世界脱节,自己却过得异常满足和自得。
“对啊。手机不但会帮忙导航,还会帮我打架呢!所以,你不要随便招惹我,否则我就让我的手机打你!”我认真地说。
“真的吗?”大方半信半疑。
“真的。”我忍着笑,一本正经,但终究还是憋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原来你是骗我的!”大方恍然大悟。
我看着他憨傻的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在手机导航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洱海边。看着那一大片清澈如镜的洱海,美丽得让人的呼吸没来由地一窒。我几乎是雀跃着、欢呼着扑向了洱海。
洱海四周苍山环绕,湖光山色秀美,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一时间分不清天与海。
我用手机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洱海,不少人都推荐说想要看洱海就要去双廊。于是,我们拦了一辆车直奔双廊。在车上我忍不住再一次炫耀手机:“你看手机多么有用,可以告诉我们哪些地方值得一去,如果没有手机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双廊,我们来到了大理却错过了双廊的景点,那多可惜啊。”
大方听得连连点头,然后我趁机打开大众点评找到了双廊菜做得最好吃的饭店,打开去哪儿挑选了一家位置、装修、价位都合适的客栈,充分让大方领教了如今科技带来的便捷。最后我总结性地说:“大方你也买部手机吧。这样就算我们两个人半路走丢了,还可以电话联系呢。”
“好啊。”大方终于被我说动,“可是……我没有钱哎。”
“赚啊。”我一拍胸脯,大包大揽,“我帮你一起赚。”
双廊虽是洱海边的一个小村庄,却是洱海之畔的一颗明珠,洱海中充满灵气的风光都聚集于此了。
海边有很多新客栈正在叮叮当当地修建着。漫步在街道上,道路两旁房屋古旧,晨起的居民在狭小的街道两旁卖菜,商业化程度低,很有生活气息。当地居民的村落也是临海而建,装修清新的客栈和古朴的庭院民居相混杂。我觉得当地的人一定是相当爱美的,因为所看到的每个庭院都种着花草,整修得别有一番闲情逸致。
漫步在洱海边的青石小道上,水清云白,身边偶有游人经过——人刚刚好,不多,太多太拥挤就没有旅游的心情了。偶尔有三五成群的人经过,证明了这里并不荒凉,有些风景里,要有人才好看。
“真美啊。”坐在海边的护堤上,海风吹拂着我的面颊,带走了所有的愁绪,我自言自语道,“真想在这里住下来呢。”
大方微笑着看着我,说:“是挺美,我都想唱歌了呢。”他取下了吉他,开始神色自若地唱歌,“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
海浪从远处层层涌动而来,拍打着脚下的岩石,偶尔有浪花溅在脚上,一片舒服的冰凉。有风,有海,有歌声,走出来,抛开一切,此身行在路上,看白云悠悠,美景如画,心旷神怡。
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一群游客在聆听大方的歌声,还有的人拿出手机拍照,我坐在大方的身边,手中抱着那个手鼓。
观众中一个女生在问她男朋友:“哎,那个鼓手怎么不打手鼓伴奏啊?”
她的男朋友认真地答疑解惑:“笨蛋,当然是这首歌不需要手鼓伴奏啊。”
我的心中一阵惭愧,我……我是不会啊。和大方一起流浪,他一个人卖唱赚钱,我好像什么都做不了,跟着他混吃混喝混玩,还时不时地欺负他,怎么看都是一个累赘啊。这么一想,我顿时有点坐立不安起来。
大方唱完一首歌之后,我厚着脸皮说:“大方,你看啊,我们接下来还要继续流浪,你一个人弹吉他唱歌,和别的那种自带乐队装备齐全的歌手比起来战斗力差太远了。要不你教我打手鼓吧,我们组成一个组合,你唱歌的时候我就可以用手鼓给你伴奏,这样才会唱得更好,赚到更多的钱啊。”
大方听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面露难色地说:“教你是可以,可是……”
“可是什么?”我追问道。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具有音乐细胞啊。”大方故作苦恼地说。
他又在拿话取笑我,我才不会上当呢。我叉着腰,怒目而视道:“你居然敢小瞧我,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作音乐天才,怎么说,我也是艺术氛围浓厚的传媒大学的学生呢!”
见我坚持,大方拿过手鼓,向我示范了打手鼓的正确坐姿,他将手鼓夹在两腿中间,倾斜在地上,以前我一直以为手鼓是直接放在地上打的呢。
手鼓只能发出三个音,低音、中音,高音,大方先教了我最简单的三个基本音的打法。单独打出三个音很简单,接下来进入三个基本音的练习,需要双手交替打鼓,顿时令我手忙脚乱起来。我夹着手鼓,一会儿打快了,一会儿打慢了,一会儿打轻了,一会儿打重了,好不容易都对了,节奏又打错了。
我们坐在临海的路边打鼓,不时有游人经过,也有人好奇地驻足观看。当被人围观的时候,我就越发地手忙脚乱。大方很有耐心地一遍遍地纠正我的动作,一个小时过后,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我摆出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要他敢说出“我就知道你没有音乐细胞”这句话,我就让他好看。
“知道……我是一个笨老师啊。”大方很识相地将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那当然了,没有笨的学生,只有笨的老师。”我总结道。
为了不给他再嘲笑我的机会,我跑到前面的路边坐下来一个人独自练习。大方见了,一笑置之,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海。我一个人笨拙地打着手鼓,练习着基本音,偶然抬头,看见大方面对大海坐着。海风吹着他的头发徐徐舞动,吹动他白色的衬衣,他凝望着海水,那么美的画面让我忍不住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照片,照片中海天之间坐着一个怀抱吉他的少年,画面干净如上帝画下的笔触。
我独自练习了一会儿,终于渐渐找到了感觉。反复练习熟练了之后,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打给大方看,然后满心期待地等着大方的夸奖。不料大方看完之后说:“对于笨人而言坚持练习虽说是个笨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不过这种方法更需要坚持,三分钟热情谁都有,你能坚持吗?”
“你说谁是笨人!”我横眉冷目以对。这家伙,看起来如无辜的小白兔,实则毒舌腹黑,明明在打击我,表面上却又一本正经,损人的功力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人能及的境界。
大方这回学聪明了,拼命地忍着笑意身子乱颤,都不接口搭话。
“告诉你,三分钟热度这种事情才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呢。”我坐下来,把手鼓递给了大方,“废话少说,赶快教我吧。”
大方立刻正色地接过了手鼓,开始从入门的节奏打法教了起来,他示范了几遍之后,我继续跑到前面一个人练习。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重复着一个节奏不停地打,确实是件挺枯燥的事情。说来,这么多年以来,我只有一件事是在一直坚持着的,那就是喜欢一个人,从我初见楚非凡到现在,喜欢了他整整十二年。除此,很多事我都太过随性,只保持三分钟的热度。
我是缺乏天赋,但是很多事情的成功,恰恰不是依赖天赋,而是依赖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被大方这么奚落和不看好,我可是铆足了劲,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半途而废,那这一路上肯定要被他嘲笑死。
坚持!坚持!
我低着头不停地练习着节奏,从最初的生涩到渐渐熟练。我打得正欢呢,忽然有人在我面前停下,弯腰在我身前丢下了十块钱。我忙抬起头,只看到一个远去的闲庭信步看风景的老爷爷。那个老爷爷一定是把我当成流浪艺人了,所以才会在我的面前投钱。
我抓起那张十块钱,冲到大方的面前,激动地拿给他看:“看,快看,有人给我钱了!”
大方一脸震惊——什么,你一新手打得这么烂还有人给钱?!这果真是个看脸的世界!不过继而他对我们组建的乐队充满了乐观的想法,因为我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我的加入可以增加卖唱时的吸金能力。
“大方、大方,你要不先教我一首歌的打法吧,这样晚上卖唱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你伴奏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试了。
大方略作沉吟:“我觉得你还是好好练好基本功循序渐进比较好,我可不能让你毁了我这个老师的招牌。”
“你有什么招牌啊,说的好像你是著名的歌手一样!”我毫不示弱地和他斗嘴。旅途中只有两个人为伴,斗嘴是调节气氛必不可少的法宝。一路走来,大方斗嘴的功力渐长。
“以你的进度,在天黑之前,估计也只能练好一首歌,可是我一晚上要唱好多首歌啊,难不成我们卖唱的时候要把一首歌翻来覆去地唱吗?等你练好了基本功,再学习每首歌的固定伴奏就会比较快,进阶之后无论什么歌,你都知道怎么伴奏了。”大方苦口婆心地劝我。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妥协道:“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来吧。”
我把手上的十块钱摊开铺平整,然后将它小心地放入自己的钱包中,告诫大方千万不要用这张钱,因为,这是我人生中赚的第一笔钱,非常具有纪念意义。
当天夜晚,大方继续独自一人在街头卖唱,我站在一旁继续做最忠实的观众。我很喜欢这种开放又自由的氛围,歌手唱自己想唱的歌,听众来去自由,喜欢可以驻足,又可以随时抽身而去,不喜欢大可视若无睹,高兴的话可以投些钱,不乐意投钱呢,也没人强迫。
双廊的街头,只有大方一个人在卖唱。街头人来人往,观众们聚了又散。一个头戴鸭舌帽眼戴大大黑框眼镜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站着听了几首歌之后走了。一个小时后,大方唱完了歌,这时听众都走得差不多了,我们正准备散场,他却又来了。
“你好,我是浮游酒吧的老板游乐,我想邀请你到我的酒吧里面担任驻唱歌手。”他递上名片,指着不远处的一处霓虹招牌说。
大方笑着拒绝了:“对不起,我是一个流浪歌手,只是途经这里,驻唱歌手一般都要长期的,可我在这里待不了很久呢。”
“可惜了,可惜了……”他搓着手连声感慨,转身走去,刚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有些不死心地问道,“你会在这里待多久呢?”
大方一脸迷惑,将目光投向了我:“你不是说你想在这里多待段时间吗?待多久呢?”
山好水好,这个地方令人流连忘返,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顿时觉得这是我愿意长久为之停留的地方。
“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吗?”我笑着问。
“你觉得这里的风景很美是吗?在旅途中流浪,我们还会遇见很多的风景,只有看过这世间的万水千山,你才能确定最好的风景在哪里,否则,最美的风景,永远只在下一站。更何况,你也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啊,最终还是要回到繁华的都市,那里才是你的家。”大方娓娓道来。
我怅然若失:“那可以在这里待一个星期吗?”
“可以啊,只要不是待上一年半载都可以,生命有限,我们还有地方要去呢。”大方说。
“那可以考虑在我的酒吧当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吗?”游乐热切地问。
大方有些讶然:“只能做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你也愿意?”
“愿意啊,因为你真的唱得很好,我很喜欢。就在我们酒吧,每个晚上唱一场,两百块,还包住。”游乐一再盛情地邀请。
大方还在犹豫,我已经替他作答了:“好啊好啊。”
我们随着游乐去了浮游酒吧,酒吧里面有歌手正在唱歌,三个人的乐队在台上,属于“小编”,酒吧里面客人并不是很多。
和酒吧里的人打了一声招呼之后,游乐带着我们向楼上走去。在酒吧的上面有个阁楼,阁楼里面收拾得挺干净,临洱海的方向开着一扇窗户,房间里面放着一张大床,正对着床还开着一扇天窗,躺在床上还可以看星星。
本来以为酒吧老板提供的房间应该会是个集体宿舍,想不到却是一间这么棒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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