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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