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惊叹。其实早在我发现死者失去了一只手掌,而嘴里却发现了一根手指时我已经猜到了。这个恐怖的凶手逼迫着死者在还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掌吃进了肚子里,最后还让他含着一截手指坐在耶稣圣像前。
我问出最关心问题:“老宋,徐成的死因是什么?”
“法医发现死者的心肌细胞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心肌中夹杂着许多红玫瑰色的血斑,说明出血过多,损害心脏功能。并且在他体内发现了很多儿茶酚胺,也就是说这个人是被吓死的。”宋离有些不情愿的说。
事后我专门找法医了解过,那是一种神经介质,主要由肾上腺所分泌。当人处于极度惊恐状态时,肾上腺会突然释放出大量的儿茶酚胺,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过快的血液循环如洪水一般冲击心脏,使心肌纤维撕裂,从而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致人死亡。
副组长老刘说:“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很可能在附近等受害人死了再将他移尸教堂?”
吴知厄插嘴道:“也可能就让徐成坐在教堂含着自己的手指,然后被活活吓死!”
“凶手可能继续犯案。”宋离停顿一会儿继续说:“大部分连环凶案的罪犯都是杀过人之后,爱上这种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然后停不下来直到被抓住,这起案件是很明显的虐杀,凶手心理绝对有问题的,他一定会再犯,我们要在他再次出手之前抓住他。”
“会不会是雷肖做的?死者脖子上那个齿痕比对过吗?”我想到了雷肖最后说一定会回来找我报复的。
小赵说:“令人不解的地方就在齿痕上,死者脖子上牙印整齐细密和雷肖的不一样。法医倾向于是女人或是孩子的。”
我继续说:“齿印是很奇怪的一点。它既不是致命伤,也没必要。如果真是要吸食死者的鲜血的话,大可以划一刀拿个容器接着饮用。何必直接上嘴咬呢?这不是留下了证据嘛?”
“也许行凶的人是非理智状态的,当时他控制不住自己。”吴知厄说着自己的想法。
众人又讨论了一会儿案情。最终组长宋离语重心长地说:“我会向王队申请别组的同事帮忙的。记住宁可累点苦点,也不可马虎大意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散会吧”我们陆续离开了会议室。
吴知厄走在我的边上,他沉着脸刻意跟我保持着距离。大概是因为李铃铛的缘故?我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老吴你走那么快干嘛?”
“我想去那个油菜花地再看看。”他不咸不淡地说着加快了步伐。
“你觉得这两起案子同一个嫌犯干的?”我跟上有些没话找话。
“案发地点那么近,肯定是一个人干的。你怎么变蠢了?”吴知厄皱着眉。
我一时无语,这还不为了跟你没话没找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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