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记载,一女患有乳岩,脐血入药,再造生机,脐血,血之源也!
乳岩这种病,得病者甚少,顾朝曦上辈子也没见过,但是听走方郎中说过,女子胸处硬入岩石,犹如那处放入了石子。
但因为此病特殊,得病女子宁死不治,且也没有治疗的方法,那走方郎中被那家人打个半死赶了出来,之后家人寻了道士,开坛做法,说是驱除邪祟,只是那女子最后还是死了!
一言以蔽之,脐血本就是神奇的血液,有再造生机的功效。
那豫王这种百毒不侵之人,脐血岂不是更厉害?
绝处逢生,顾朝曦将整本书看完,找到了绝对可以解毒的法子。
本该高兴的事儿,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她的血成了盛如清中的那种毒的引子,她的血必须辅之入药,而一个女子身上最精华的血是什么血,那便是滋养新生命的胎血。
而豫王现今是没有脐血的,可他的孩子有啊,据她所知,百毒不侵基本可以遗传给后代的!
简而言之,她要想救盛如清,就得她自己生个孩子,取走胎盘血;然后豫王也得有个孩子,取走豫王孩子的脐血。
所以,所以,尼玛!
她得和豫王生个孩子,才能救盛如清!
真是缺了大德了!
娘的,她要疯了!
对了,也可以她随便找个男人,生个孩子,然后豫王找个女人,那女人也生个孩子!
不不不!这他娘根本不可能,胎血脐血不好保存,取出来的同时便要入药,时间久了就没了功效了,她不能保证的了和其他女人同年同月同日,还得同时辰生啊!
而且,她与其找其他男人,还不如直接和豫王生一个省时省力,毕竟那孩子的脐血和自己的胎血血脉相连,血不相冲反倒相融,胜算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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