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生而不平等,有的人出生平凡,可能这一辈子都需要为吃穿住行兢兢业业地辛苦工作;有的人却是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就站在了比其他人更高的起点。
无疑,阿洛德·克里斯托弗就是这样的存在。
他的家族在过往可以说是一部关于“人生赢家”的书写史。祖上甚至是拥有爵位和封地的存在,在那个年代,可是了不起的贵族。
当然,发展到如今,这祖宗留下来的光辉,除去在做生意的时候更容易拓展的人脉关系,还有几辈人积累下来的财富,就没有其他的便利了。
难不成这年代还能弄个封地建座城堡?他们可不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当然,除去那些以外,或许在泡妞的时候还会有奇效。
想想,人家泡妞,最多也就是“我家有XXX的店面,有多少多少钱,多少多少房子,多少多少车子”。他开口除了有钱以外,还能说“我是XXX公爵的嫡系后代”。
不管是爱钱财还是爱浪漫的女孩子,谁不吃这一套?
可是,除了很小的中二期,阿洛德会幻想自己长大后也被赐予封地,修建起战斗堡垒和敌人大干一场以外,长大后的他对此毫无兴趣。
财富来得太容易,其他的东西仿佛也就唾手可得了。更别说他还有一张好看的脸蛋儿和一副令女人痴迷的身材。
从青少年时期,阿洛德就是女孩子们追逐的目标了。
在这样一个国度,感情表达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喜欢谁就尽管说出口,大胆地去追求。
阿洛德却好像少了这根筋。
他长着金子般的头发,还带着些自然的小卷儿,一双孔雀蓝的眼睛看着谁都像是在看情人。
用那些女孩子的话来说,他就连在自然课上观察一块儿石头,都能让对面的女生害羞地红了脸,恨不得直接扑进他的怀里。
可是,和他多情的外表不同,他的性格简直比D国人还要内敛刻板,完全就是一部行走的礼仪教科书。
大概是对这些没太大兴趣,阿洛德也只在学生时代因为好奇交过两位女朋友,但很快就以分手告终。他一度认为自己对女人是不是没有什么感觉,所以还瞒着家里去了一趟Gay吧,和一个男同接触过一段时间。
事实证明,不管是男是女,他好像都没什么特殊的触动。
至少,他并没有感受到那种书里所说的什么爱情的悸动。
英国诗人汤玛士·卡茹所说的那种“他热恋的是玫瑰般的容貌,他追求的是珊瑚般的嘴唇,他赖以维持爱火的燃料,来自那两颗亮晶般的眼睛”,他也完全没有感觉到。
和那些人相比,反倒是他自己的容貌更好看,更让他满意。
这又让阿洛德陷入了他是不是太过自恋的怀疑当中,甚至找过家庭心理医生。
可一切结果显示——他很正常。
没有特殊的取向,也不是只爱自己。医生得出的结论是他还没有等到那个对的人而已。
对的人?
嗤!
阿洛德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
还真当生活都是情诗吗?哪有那么多的对的人错的人。
他以全优的成绩从学校毕业,可让家里人没有想到的是——金融系的他居然没有直接进入家族企业,而是去了模特儿圈,甚至还很快就成了F国炙手可热的男模!
好吧,他这相貌和身材,有这结果也说得过去。
让人意外的不过是他的选择。
就好像是一个理科上的天才,突然转而进攻文学;一个大画家,突然要去专供街舞。
金融系和男模,怎么都不像是同一个类型的存在。
可他还真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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