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先生这个时候正在大发雷霆。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做了万全的准备,竟然还是会让江筱给跑了。
当时没有抓住她,等过了24个小时,那手臂上的药光就已经失效了,不能够再发挥作用。
他还是想要留下证据的,而且,只有留下影像来,他才能够仔细地研究啊。
没错,史密斯先生之所以派了那么多人在当时就要抓走江筱,就是因为照在江筱手臂上的光,虽然在拍卖场很快就隐去了,但只要他再用上特殊的药水,浸泡过江筱的手,还是能够让它重现出来的。
那种时效能够持续二十四个小时,过了这个时间段,药水再浸泡也没有用了。要不然他怎么会冒险在拍卖会的时候就动手?
因为江筱太过防备着他了,根本不会单独赴他的约,而且要用上锦绣江山图也是一个很麻烦的事,他要找一个足够大的地方展出那幅画,那就不能随便把江筱带到什么外面的空间去。
限制太多了,逼得他不得不选择那么一个不太好的时间地点。
但是他已经派出了够多的人,做了够多的准备了,他可是派出了一百人,而且还用了三十部车子!
想着不管怎么样都一定能够成功,谁能知道江筱会从后门离开,而且那么多人的车子说先抛下就先抛下了,竟然还叫了外面的车子!
这种事情谁能想得到?
他本来是想着不管怎么样江筱他们那么多人不管是从前门出去还是后门出去,那反正都得回到车库去开车的吧?
谁知道江筱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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