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一脸懵逼的看着炸弹,有些不明所以的问道。
“欧,伙计,此事说来话长,我就长话短说吧。我们都是军火佣兵团的成员,我是佣兵团团长炸弹,而我们佣兵团之所以会来到通布阿,乃是受雇于安哥拉政府,前来干掉索纳塔这个叛徒的,所以,你算是替我们完成了我们的任务,不过,也正是因为你,我们才会被这群该死的警察围杀,甚至到现在,如果不是因为你刚刚的话,我的脑海之中都还是一片雾水。”
炸弹用最简洁的话将自己的身份介绍了一遍,同时也将他们之所以到这里的原因说了一遍。
而林凡在听完炸弹的话之后,也是满脸的懵逼,因为这件事情也是出乎了他的意料,现在他的脑海之中只有一个念头:“太特么巧了吧?”
然而无巧不成书,谁的人生又不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巧合呢?
“头!这帮该死的警察又要发动冲锋了,怎么办?”
就在炸弹感慨这件事情太过巧合的时候,耳麦里突然响起了斧头的话。
“发克!这群该死的警察!”
骂了一句之后,炸弹又用有些抱怨的语气对着林凡说道:“欧,伙计,看来你这次是捅了马蜂窝了!”
“头,怎么办?我们的子弹不多了。”
窗户边上的铁铲也有些着急的说道,因为这些警察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不过推进的速度并不快,不知道是因为害怕了,还是因为什么。
“下面的大厅里面,那些被打死的警察不是留下了很多枪支弹药么?虽说都是些低档货,但有总胜于无吧?”
林凡这番话对于炸弹来说,无异于是醍醐灌顶,于是他一拍脑门道:“我怎么没有想到?”
随即便带着匕首往楼下跑去,而林凡也是跟了下去。
大厅里面到处都是那些警察的尸体,自然也到处都是枪支弹药,林凡他们三人可是一点都没有客气。
而匕首则更是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个麻布口袋,不要说手枪了,就是一颗子弹,他都不放过。
林凡他们三人的速度非常的快,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整个大厅之内能够拿走的枪支弹药全都被他们一扫而空。
当然了,几乎全部都是阿拉伯产的tt-30手枪。
另外也有两把阿拉伯产的ak47,不过却全都是锈迹斑斑的模样,林凡甚至有些怀疑还能不能用。
但是一想到它是ak47那个号称全世界最耐用的步枪之后,林凡又是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他可是听说,哪怕是将ak47放在淤泥里三年,再拿出来,依然可以使用。
“伙计,看你手上没有大家伙,这个给你一把!”
回到二楼,匕首发现林凡身上只有两把手枪,于是便很大度的将刚刚缴获而来的ak47的其中一把朝着林凡扔了过来。
林凡也是很果断的接过了匕首扔过来的ak47,虽说阿拉伯的山寨货不怎么好用,但是也得分情况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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