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时辰后,叶南一行人离开了恒岭村,向着远处的大山进发,只是,除了小草之外,队伍里还多了一人两狗。
人不是别人,正是同他们有过交谈的壮实男子,他在确定小草要去无回山后,仅仅犹豫了几个呼吸,就提出了同往地要求,即使小草反对,也是无用。
对于无回山,男子自然心有畏惧,可要让他看着喜欢的人涉嫌,自己却无动于衷,他是说什么也做不到。
与其如此,不如一起前往,真要遇到危险,他还能帮衬一二,将小草护在身后,让她有逃命地机会,至于自己会不会死,他则没想这么多,爱情不光会让人变得冲动,也会让人对死亡地恐惧降到最低。
两条狗,是小草家的一员,大约有着一米大小,全身遍布着灰色毛发。
它们狗如其名,一只名为大灰,一只名为小灰,总是在小草的身边摇晃着尾巴,亲昵摩擦,看上去跟温顺地猫咪相差不大。
但是,这种温顺只是针对小草,一旦有陌生人出现,或者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便会如同被摸了屁股的老虎,凶威乍现,那龇牙咧嘴地模样,使得它们看上去极为凶狠。
恒岭村到无回山的距离并不短,五人行走了近两个时辰,方才来了山脚,只见这座大山除了树木更加高大,草丛更加浓密外,并没有什么怪异之处。
此时,叶南三人的脸上已没了从容不迫,而是露出了几分狼狈,他们本以为先前老人凝望地山峰就是无回山,可临到尽头方才知道是他们想错了,真正地无回山并不能在村里看见,而是坐落在山峰身后,而他们第一个要做的,便是攀越山峰。
曲折的地形,陡峭地山路,不时间还有树石挡道,三人每走一步,都觉得蛋疼得厉害,恨不得倒头而回。
相对他们,小草和名为冯行地壮汉却是从容淡定不少,这样的山路,他们每个月都要走上数次,早已是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辛苦。
至于这座山峰,他们更是已攀爬上十次,对于里面的路径无比熟悉,虽然不能做到闭眼行走的地步,但找出一条最捷径,最好走地山路却是轻而易举。
不然,要是叶南他们自己过来,铁定得两眼摸瞎,欲哭无泪!
“小草姑娘,我们休息一会儿吧,我的脚感觉都断了,实在走不动了!”
顾不得地上脏乱,刘元风一屁股坐了下去,大声囔囔起来,那可怜巴巴地模样,跟被流氓调戏的小姑娘似的,就差哭出来了。
平日里,别说是走山路了,他一个月加起来走的路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毕竟他手里并不缺钱,自然会买辆车代步,而他出入的地方也是交通便捷之地,除了车库到回家的路上等少数路段,他大多时候都在车上度过,自然会叫苦不迭。
“不错,休息会吧!这人老了,走路就不利索了,以前我一口气能走十里,现在是没法比了。”
澜叔捶了捶腰,哂笑道,找了块石头便坐了下去。
“澜叔,你就吹吧!你说你一口气走十步我信,你这走十里是什么鬼?你以为开车呢!”
刘元风切了一声,毫不客气地揭穿了澜叔地牛皮,脸上满是揶揄。
“吹牛?我吹什么了!要不是大你二十岁,我一只脚都能走赢你!想当年我也是满山遍野跑,走的路比你吃的饭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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