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之后,李易看着汤姆手中紧紧抓着的那本书,顿时有一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那本书他很熟悉,虽然不曾体验过这本书中所描述的世界,但是在李易最开始的地球里,在他的故乡,这本书的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本书,实际上,这本书也养活了许多人。
它的名字叫做《红楼梦》,呕心沥血几十载,辗转反侧,增删数十次。最终还是成了一本还没有写完的书。
而这本书,现在竟然出现在了眼前这个距离他的家乡几千里的土地上,被一个小男孩抱在怀中。
“那是什么?”目前还是变形课教授的邓布利多对于汤姆手中所拿的书有些奇怪。
汤姆并没有直接回答:“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等不利多的还有,我哪也不去,我就要待在这里。
“你不渴望力量吗?”邓布利多眯着眼问道,这让他身周的压迫感重了几分。
汤姆的头抬了起来,他第一次把自己的目光长久地注视在别人的身上。和以往那些不敢或者不想和他对视的人不一样,邓布利多的眼光比他的还更有压迫感。
可是邓布利多没有得到他预料中的回答。
“我不渴望力量。还有,我不希望有人打扰我的生活。”
汤姆的回答完全就像是一个孤僻自守的孩子,不希望任何人闯入他的世界。
……
李易对于眼前的情况有些迷,这个迷当然不是说没有什么选择,而是选择实在是太多了。
他现在已经大致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基调。
那就是伏黛!
没错!就是伏黛!不是福袋,而是伏!黛!
什么叫伏黛?就是乱组cp之汤姆·里德尔和林黛玉,又被称为地狱组合,或者伏黛邪教。
“时空乱域……呵呵……”李易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表达自己的情绪。
因为他在三体世界中的与宇宙相合时间很短,加上后来在无尽的世界里流浪,还有不是很注重个人实力,而是在那些世界里追寻真理,所以他现在并没有选择无情的道路。
无情之道,很强大。
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对自己无情,亦或者是对天下、对世界无情,这都不是能够轻易能够做到的,这是世间最为强大的一种心态。
还有一种是不做人了。当然,有时候这两种是一个情况。
因为曾经在一个宇宙中,有一名真正的多元级人物将那个宇宙所有的美德和优点都赋予了人。
从那以后,在那个宇宙中,人的概念被完全的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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