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米国的救护车和警车来的速度还都是很效率的,众人刚上岸没多久,救护车就赶到。朱迪做的止血处理也很有效果,比兰德被送到医院急救去了。警察很客气的给萧鹏做了笔录后就离去了。
老鲍勃叼着一个老烟斗,笑呵呵的走了过来:“萧,我代表我们镇感谢你,你有伟大的胸怀,上帝保佑你。”
萧鹏摆摆手:“不值一提的小事情而已。今天这都叫什么事啊,想钓条鱼而已,结果鱼没钓成,却出来这么多事,鱼竿还丢了,真晦气,你们该忙什么忙什么呗,我回去洗个澡休息会儿。”
老鲍勃急忙对着萧鹏道:“你应该好好休息休息。我去医院看看可怜的比兰德情况如何了。”嘁,镇长的责任心还挺重。
鲍威尔开了辆福特皮卡跑了过来:“鲍勃,我跟你一起去吧。”
两人跟萧鹏告别后,萧鹏回到房间,泡了个澡,洗了洗脏衣服,倒不知道干什么好了,看到桌上的鲨鱼牙齿,萧鹏眼睛一亮,出去找朱迪,要了几块干木块,在房间里打打磨磨起来。
说起今天这事情,萧鹏只能叹口气。人真不能做井底之蛙,不多走走多看看,永远活在童话之中,在华夏,很多人做梦都想离开华夏,在他们眼里,外面遍地是黄金,哪里都比华夏好。可是就算他们出去了又能如何?真的能捡到黄金么?
看看最近网上的辱华事件,那可真是层出不穷,澳洲莫纳什大学直接出现侮辱华夏的试题,切尔西球员在社交网站上直接F了华夏,米国老太太骂华夏人是‘外国狗’,这样的种族歧视问题那可真是永不断层。
米国是最怕也是最不怕种族歧视的国家。这都源自米国的法律------宪法第一修正案,也就是所谓的保护言论自由。就像歌星Ladygaga公开表示‘我讨厌黑人,他们很脏’,可就是这样,仍然没有任何责任,
事实上是,米国还有专门发表仇恨言论而知名的公众人物,就像弗雷德-菲尔普斯:一个家庭教会的创始人,公开发表言论仇视澳大利亚人、仇视瑞典人、仇视加拿大人、仇视同性恋、仇视911死难者、仇视犹太人、仇视天主教、仇视伊斯兰教。。。。。。的言论。在他眼里,除了他教派里的人,所有人都该死。
可就这样一个人,不仅没有法律可以制裁,到现在还天天发表类似的言论。
还有一个米国人,特别仇视犹太人,在他家乡天天拿着纳粹的旗帜喊:“希特勒唯一的错误就是没有把那些犹太人杀光!”结果这个人被告上了法庭,最后还是无罪。
甚至还有专门靠着发表歧视言论而发财致富的团体。就像弗雷德-菲尔普斯创建的WBC家庭教会,主要成员就是弗雷德-菲尔普斯和他的子女们,很多成员都是律师,这个组织每年的开支约二十万米金到三十万米金,而且不接受外界捐款,大部分收入来源是靠法律诉讼以及内部捐赠。比如他们告托皮卡市政府,说托皮卡市政府对自己的示威活动没有提供相应的保护,最后托皮卡市政府赔了他二十万米金,又去控告堪萨斯葬礼服务部门,获得超过十万米金赔偿。跑到海军烈士马修-斯奈德的葬礼上示威,被人告到法庭,判他们赔偿五百万米金,可是他们上诉后又赢了官司,最后还获赔一万多米金。
他们的策略就是挑衅你‘快来打我啊’,你一动手就上当了。
那为什么说米国人又怕种族歧视呢?因为那些种族歧视言论都是在进行公共抗议,涉及的是公共议题,而没有攻击个人,如果是单纯针对个人的攻击言论,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特别是暴力威胁的话,是绝对不能说的。
这就好比你去米国,跟一个白人吵起来,你说:“白人都是自大狂,白人都是精神病。”那你是没事的,但是你说:“因为你是个白人,所以你就是一个神经病。”分分钟带你去法庭要求民事赔偿,如果你再加上一句:“我弄死你信不信?”直接变成刑事责任了。
当然,如果你是一名私有企业或者组织的雇员,很有可能因为你的言论而被解雇,就像NBA快船队前老板唐纳德-斯林特被迫下台事件,就因为NBA是一个私有的组织。
相比起来说,公共媒体反而在这方面受限很多,在宣传报道时,任何媒体都需要避免任何有可能引起歧视怀疑的言论,一旦触线,不仅会有法律责任,也会受到人民大众的抨击。
今天比兰德对萧鹏说的话,就完全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他,可那家伙就是个精神病,你能有什么办法?所以最好的制裁方法还是自己来,哦不,是让鲨鱼来,萧鹏是无辜的。
萧鹏还在那里敲敲打打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是艾米莉亚:“你终于走出房间了?”萧鹏调侃道。
艾米莉亚也是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我在房间里画得太专注了,所以就忘记了时间,你饿了么?”刚说完,就听到她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萧鹏听后笑了:“原来你是给饿出来的啊。行,咱们去吃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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