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云舒打开来看,那是一张张地契,确切地说,是青城的店铺的地契。
而且,这些铺子,有的紧挨着凤天九的铺子。她早已熟知凤天九每一个铺子的地址,故而眼下看到了这个,就一眼认了出来。
赫云舒大喜过望,道:“从哪儿来的?”
“保密。娘子喜欢就好。”
赫云舒并未追问下去,心中满是喜悦,有了这些地契,想要击垮凤天九无疑会更加有把握。原本,她还在为怎么租赁铺子发愁呢。现在好了,连铺子都不用租,她连地契都有了。也就是说,这些铺子都是她的。
“这个红包,你还喜欢么?”
“喜欢,喜欢。”赫云舒连声应着,话说了一半才反应过来,“燕凌寒,你少占我便宜,红包都是长辈给晚辈的,你又不是我的长辈,这个才不能叫红包。再说了,只有小孩子才能得到红包,我都已经是大人了。”
燕凌寒拥紧了她,道:“傻瓜,这就是红包,我给你的红包。从前你是小孩子,可是,为了快些嫁给我,你就长大了啊。身为你的夫君,怎么能让长大了的你没有红包呢?”
赫云舒瞪了燕凌寒一眼,道:“照你这么说,我长大就是为了嫁给你啊?”
“对啊,不然娘子还想长大干什么?”
赫云舒被逗乐了,嗔道:“你可真是一大堆的歪理。”
“没有。这是正理。”
赫云舒心情好,也懒得和他掰扯这些事情。她倚在燕凌寒的怀里,道:“怎么办?还有好几个时辰呢,我们做些什么好呢?”
“娘子,你要不要听一下我的提议……”
燕凌寒尚未说完,赫云舒就打断了他的话,他的提议是什么,那可真是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出来。
赫云舒想了想,道:“燕凌寒,我有一首很喜欢的诗,不如你念给我听?”
“好。”
“不过,这诗和一般的诗不一样,你要好好念。”
“好。”
“嗯,那我写下来给你。”
然后,燕凌寒研墨,赫云舒则执起狼毫笔,在素白的宣纸上写下了她喜欢的那首诗,是仓央嘉措的《那一日》。
她所喜欢的,都是一些慷慨激昂的诗句,唯独这一首,缠绵而深情。对于它,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莫名地,她想听燕凌寒为她朗读,在这样寂静的夜里。
最后一笔落下,赫云舒心满意足。
因为是喜欢的诗句,所以写起来的时候就很小心,幸好,写的还算可以。
燕凌寒看了,心中暗自惊叹。赫云舒的字不似其他的女子那般是小家碧玉的蝇头小楷,而是气势恢宏的笔调,若男子一般舒朗大气。
“夫君,读给我听吧。”
“好。那一日,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的箴言……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祈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诗句很长,燕凌寒却读的很认真。他深情而专注的样子,让赫云舒为之痴迷。
听他读完,赫云舒忍不住凑过去,吻住了他的唇。
从前,她有一个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若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就让他为自己朗诵这首诗。她想,若那个人真的爱她,一定会很深情地读这些句子的。而她所想象的深情,就是燕凌寒现在的样子。
她何其幸运,在这陌生的世界,遇到了他。
在这一刻,她的心被欢喜所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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