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了,一时半会儿又没有其他能迅速把家用补贴齐全的工作,我不由自主的又起了歪心,把注意打到了那强盗行径上。”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那户人家家里有不少护院,而且,那家主人还养了一个武艺不俗的门客。”
“那一次,我算是踢到了铁板。在交手的过程中,我被那门客扯掉了脸上的面巾,心中惊慌,一门心思只想着赶紧逃离。可是越心急,就越容易出问题,在出逃的过程中,我忘了留手,一刀劈死了一个护院。”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但我那一刻却出奇的镇定。我意识到自己的罪过大了,在没有面巾的情况下,我本来就已经是一个强盗了,而现在,我又杀了人。毫无疑问,这一次,我捅了个大篓子。”
“我当时最先想到,也是唯一一个能够想到的事,就是赶紧逃出去,回家,然后带着女儿连夜离开。甚至我连原因都编造好了,就说自己想帮人讨债,再去赚上一笔,结果在讨债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我不小心杀了人,所以只能逃离。”
“我想着,女儿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一定能带着女儿再次成功逃离。”
“可令我绝望的事情发生了,等到我跑回了家才发现,我一直都在担心的事情成了事实。就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还在提醒我一定要小心,千万要小心,不要受伤的那个女儿,在我出去没多久之后再回来,就消失了。”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是那个狗官派人掳走了我女儿。”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更不能留在这里了,我必须要逃走,必须要逃出去,我不能死。如果我死了,那,谁还能把我女儿从那个狗官的手里救出来?”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逃离了洛阳城,然后改名换姓,冒死潜入到了那个狗官治下的城池里。”
“从那以后,我日日勤修不缀,而且几乎每一年都会闯入到那个狗官的府邸之中,尝试着杀了那狗官,救出我女儿。”
“第一年,我闯进去,被打的重伤濒死,手中的长枪也被打断成了两截。纯靠着心里的灵光乍现,我将自己的枪法改成了一套双枪枪法,拖着残躯杀出了一条血路。等到我逃到安全的地方的时候,我的身上已经留下了二十多道伤口,衣服几乎都被鲜血给染透了。”
“我在野外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多亏了命够硬,运气够好,这才没有被发现,而且撑了过来。一个在山上迷了路的书生救了我,分了我干粮,喂了我水,还给我包扎了伤口。”
“第二年,我将不便携带的长枪干脆改成了两根短枪,所用的枪法也改成了当天我悟出来的双枪枪法。然而,我还是失败了。而且那一年,我虽然受伤比第一年轻了一些,但依然还是差一点就把性命搭在里面。”
“逃走之后,这一次,我开始有意识地针对那狗官的手下的武功特点来改进自己的双枪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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