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林夕招呼着顾清风来到了一家商场,由于前几天和钟玲一起买了很多衣服,如果再去买衣服的话她自己都觉得乏味。
那咱们就去买零食啊,来些大包小包的压都要压死他。
等等,忘了我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林夕了,我不敢确定是否会吃的把昨天的饭都给吐出来。。。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放弃?
看着顾清风那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不能吃怎么了,又没说不能买,看到顺眼的,不管是什么,只管买买买,用不用是我的事,我是土豪你管的着吗?
不对,钱也应该你出。
哈哈。。。我是多么的机智!
在林夕的特殊“照顾”之下,顾清风理所当然的。。。悲催了。。。
看着林夕迈起轻盈的步子穿行在走道之间,顾清风推着。。。两辆购物车,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
小丫头,你再这么买下去我都没手推了,能不能消停一点。
林夕并不知道此时顾清风心中的想法,就算知道了。。。
也是幸灾乐祸吧。
林夕并没有理会慢下脚步的顾清风,径直往前走去。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林夕停住脚下的步伐,双眼直直的看着前方。
这。。。未免也太可爱了吧!
走道上,一个身高还不足一米五的小女孩踮起脚尖,却也没有触及到自己想要的零食。
女孩一席黑色的长发刚刚过肩,却是柔顺的没有丝毫卷起,水蓝色的连衣裙包裹着那弱小的身体,让人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保护欲,胸前微微的起伏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般诱人,粉雕玉砌的小脸让林夕想起了一句话。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呃,看着这个小萝莉,纵使林夕现在身为一个女人,心中也有些骚痒。
呵呵,看见这副场景,林夕只想说。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前世作为一个死宅,她对于二次元的小萝莉可是有着特殊的喜爱,连看一些某某动作片也是。。。
没想到现实中也有这么可爱的萝莉啊,她现在已经跃跃欲试了。
嗯?试什么?
这。。。虽然现在是同性了,但咱怀着前世的心上去调戏一下总行了吧。
看萝莉努力的伸着自己短小。。。的手,林夕走上前去。
当轻松的拿下那包旺仔牛奶糖,(作者:请广大读者朋友相信我,我不是在打广告。。。)林夕望见萝莉那渴望的眼神,心中莫名有一点兴奋。
这就是身高碾压,你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不对啊!我不是来“泡”妹子的吗?怎么鄙视起人家来了。。。
“小妹妹你拿好,糖吃多了对牙齿不好哦!”林夕顿时拿出了训妹神功。
呃,你确定这是训妹神功?我怎么总感觉像是怪蜀黍哄骗无知幼女?
然而不出意料的。。。
装逼失败了。。。
美丽的小萝莉根本没有去接,而是涨红了小脸,过了半天,才气鼓鼓的说道:“我不是妹妹,我不小了。”
呃,原来是有一颗成年心的小女娃啊!
“那你多少岁了?”林夕下定决心继续哄骗,就算不能那个那个,咱也得过把手瘾是吧!
不对,我是一个纯洁而又正直的人,怎么可能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呢?
我这叫友好交流,对!友好交流。
萝莉嘟起小嘴,表情刹是好看,“我都十八了,是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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