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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店主清卿

4个月前 作者: 明兮朔流光

《拜托思归小店帮忙须知》

1、在委托人委托小店帮忙期间,委托人可另外找人帮忙,小店并不会干涉。

2、小店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任务期间,并不受委托人的意愿干涉,委托人也不能对小店的行为做出指点,小店不接受这类意见指点。

3、…………

秦仲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清卿递过来的合同,发现只是普普通通的要求委托人与接受委托的人,要保持着互不干涉的关系,其中并没有文字游戏,这一发现让秦仲大感意外,现在的合同一般都是对一方有益,而另一方的利益则被削弱,从而扩大合同收益方的主导地位,可是思归小店居然只是单纯的立下一些规矩,并没有其他对于清卿有益的条件,这不得不让秦仲意外。

秦仲意外的看了清卿一眼,对于眼前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感官大好,然后就直接在合同上按下手印,然后把合同递给清卿。

清卿接过合同,然后也在合同上面按上手印,然后说道:“好了,那么合同从现在开始生效,下个星期您就可以过来小店把贵小姐带走了,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您随时可以把已经掌握的信息提供给我,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您可以离开了。”

秦仲见清卿逐客令已经下的这么明显了,也不好再继续呆在这里,只好收起清卿的名片,然后转身推开木雕门离开了。

在秦仲离开之后,清卿拿起桌子上的宣纸,上面是秦仲写的关于他们家小姐的基本信息。

姓名:秦香薷,性别:女,身高:约一米六五,体重:约四十五公斤,发型:马尾辫,失踪时穿的衣服:草绿色连衣裙…………

“原来是离家出走的啊,我还以为是失踪了呢,既然是离家出走那可赚不到什么啊,你说你没事离家出走干嘛?你让不法分子直接抓了不就行了,那样我还能赚的多一点”清卿放下信息表然后嘴里嘀咕道。

“也罢,既然都吸进接了你这个委托,那就先完成掉吧,毕竟蚊子腿也是肉哇”清卿嘀咕了一句,然后就从一旁的衣架上,把一件白色风衣拿了下来,然后穿上,径直的走出门外。

清卿出门的时候并没有锁门,好像是根本不怕有人会来偷东西一样,确实,清卿的这家小店并不会有小偷来光顾,不是说清卿家里的东西不值钱,而是周围这一带的小偷都知道,这家店的店主比福尔摩斯还厉害,就算你进入偷东西偷完之后掩盖的再天衣无缝,也会在两个小时内被店主抓到店里暴打一顿。

所以时间长了,清卿的店里再也没有小偷敢来光顾了,毕竟谁也不想被清卿打一顿,被清卿打一顿,至少要三天下不来床。

“那人好像经常去欧派克咖啡厅啊,先去那看看吧。”</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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