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尘仆仆的陈珏赶回顾府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所幸门房认出了这个之前特意被顾淮请到顾府里的穷酸书生,便及早地命一名小厮把消息传到了伙房里,陈珏来到自己房间刚刚坐下不久,一名小厮便托着两小碟青菜和半斤米饭过来了。
陈珏从寒酸的破庙到顾府只花了寥寥数天的时间,但是这份突然当空砸下来的荣耀并没有让他迷失自我,来到顾府以后他依旧保持着之前在乡下读书时早起晚睡的习惯,只是每日诵读的书籍由原先的圣人典籍变成了顾淮扔给他的一箱子破书。
虽说这箱子破书早已经纸张发黄甚至有些地方早已磨损不堪,但陈珏却如获至宝喜不自胜,不为别的,就为这每本书的空白之处上都记满了顾相年轻时读书的体会心得。对于陈珏这种嗜书如命的掉书袋来说,这些破烂典籍比十万两真金白银都看得欢喜。
小厮给陈珏送饭已经有多次,早已习惯了陈珏这种略带穷酸的习气,既没有送来水陆八珍也没有送名贵食材,只是在伙房拣了两样当下的常见蔬菜,命厨子混着鸡油炒了,然后亲自下手找了一个洁白的大陶碗,结结实实地给他添了半斤的白饭。
看到送饭的小厮过来,陈珏急忙起身道谢,接过饭菜放到桌上后诚恳道:“谢过刘小哥送饭了,今日过了饭点陈某才赶回顾府,误了时间已经心里过不去,怎地还能劳烦刘小哥亲自送过饭菜来,以后刘小哥不用麻烦了,陈某自己去伙房里拣些吃的便好。”
被陈珏尊称为刘小哥的小厮名唤刘启,今年已经快到不惑之年的年纪,在顾府里做下人也做了七八年,算是顾府里的老面孔了,多数下人都要卖他个面子。刘启也是个苦命人,九年前黄河发大水正好淹了他家乡,一家七口人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刘启孤身一人来北方闯荡,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罪都受过还差点把小命丢在了臭水沟里,所幸在他最为落魄之时被外出采购的顾名看到,因怜惜刘启有股子能吃苦的韧劲,顾名便把他带回了顾府,给了他一碗热饭吃。刘启虽未读过书,但是心肠却是热的,大管家在自己最接近地府的时候把自己拉了回来,那自己这辈子的半条命就属于顾府了,在顾府的这七八年,刘启做得也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三年前还拼死舍身挡下了一名对顾府意图不轨的地字刺客,虽说后背上那道如同蜈蚣一般的伤疤现在每逢下雨阴天还会疼痛,但刘启没一点后悔。
有些道理读书人知道但做不到,有些道理我刘启不知道但做得到。
听到陈珏的诚恳道谢,刘启呵呵一笑,强行把与自己客气的陈珏按住肩膀按到座位上,笑道:“陈先生就莫与我客气啦,陈先生是读书人,以后要做的事情多着呢,时间也比我们这些做下人得宝贵得很,老爷给您配备的下人婢子您又不要,说是被人伺候着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惯,那这些子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只能由老刘我替陈先生做喽,陈先生莫与我客气了,快吃饭快吃饭,凉了就伤胃了。”
陈珏微笑点头,弯腰从桌子下小心翼翼地捧出一略有破旧却封存极好地瓦瓮,打开瓦瓮封口,顿时一股子香气便充满了整个屋子,陈珏拿起汤匙,挽起袖口从瓦瓮里挖出两汤匙油渣放到米饭里搅拌开,使得油渣与米饭充分混合在一起后才把瓦瓮再次封上放回原处。
陈珏吃的饭食算是顾府里最普通的却不是顾府里最清淡的,毕竟顾府家大业大,门下豢养的清客也多,光刘启知道的就有一位七十多岁的天字老太爷水性功夫极好,每日吃食一条活鱼,不加酱醋也不烹饪,就从水箱里取出活鱼后自己拿着一柄小刀开膛破肚,洗干净后带回房间,配上一点掺了盐巴的蒜泥和二两黄酒,喝一小口酒,用小刀搁下一片鱼肉蘸点蒜泥放进嘴里。一天一条鱼二两黄酒,自从他来顾府从来未曾变过。还有一名来自关外的文人狂士,不仅大夏天的捂着裘衣大氅,而且吃饭之时只吃二两米饭与一点炒熟的酱油,餐餐如此,别说荤腥,连菜金都省了。这么多年下来,那位文人狂士虽然日益消瘦,但身子骨却还算硬朗,刘启每次看他,都小心翼翼地绕着走,生怕不小心把这大爷给碰散架了。
刘启喜欢看陈珏吃饭,陈珏吃的虽然清淡,但好歹吃的还是人该吃的东西,而且陈珏吃饭极富韵律之美,一口米饭一根青菜,每口咀嚼次数都相差无几,若是青菜不够,那边把菜汤浇在米饭上,凑活凑后也能吃下接近半斤的米饭。刘启看得羡慕,这就是真正的读书人吃饭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心……陈先生走之前刚教给自己的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对!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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