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们将刘实押到堂前,在他膝弯重重踢了一脚,厉声喝道:“跪下跪下!”
刘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眼中含泪,声音沙哑地喊了一声:“大人,小民冤枉!”
那县令看也不看他一眼,又说了一声:“让原告上堂。”
很快,一男一女两名四十多岁的人走进了公堂。
男的四十多岁,穿着一件酱紫色的茧绸棉袍,一看就是保养极好,养尊处优,女的则是一脸的刁钻相,穿金戴银,一股子俗气。
这两人就是刘实的岳父岳母。
一出来,人群中就开始出现了小声的议论,都是说这两人如何苛待赘婿,贪人钱财的种种恶行。
只是众人都将声音压得极低,生怕被大堂上的县令听到。
沈凝已经从小四的嘴里打听到这县令姓林,名方远,倒是姓的好,名字起的也好,只可惜他的为人既不方也不远。
单看他对原告和被告截然不同的态度,就可以基本断定这县令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只是她还要再观察一下,看这林县令是不是真如自己所想那般不堪。
那林方远开始问案,却是一句也不问刘实,只是对刘实的岳父岳母象问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
“吴山,你夫妇二人状告刘实身为赘婿,却反过来讹诈你们,可有证据?”林方远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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