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编辑部,一众编辑正在紧张地埋头审稿。
“小王,明天的法治声音评论定好没有?”编辑部评论部负责人赵清渠,冲着下属小王问道。
“头,初定了2篇,已经发到了您邮箱里。”
法治声音栏目主要刊登评论,每天一篇,评论对象是法制事件。它位于《法制日报》第二版,每一篇都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舆论倾向。
赵清渠对这些评论慎之又慎,生怕出什么问题。每一篇他都要亲自审阅,从选题到遣词造句,他都要反反复复仔细琢磨、修改。确保既发挥评论的建设性批评作用,又不至于刺激社会神经。
《办案数“灌水”何时休?》,赵清渠打开邮箱,小王发过来的第一篇评论就是这篇。这篇评论毫不客气地点出了某些法院,为了推出所谓的办案明星,任由个别法官在办案数中“注水”。
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注水办案数就是注水猪肉,反应了某些法院的懒政惰政思想,本质上是一种一种统计腐败。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开来,将极大地助长造假风气,严重挫伤老实人踏实办案的积极性,更将招致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
这篇评论的主题很新颖,并不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用词也很讲究老到,只就事论事,并不过分上纲上线。看得出来是法院系统内部人士,有感而发,并不是无的放矢,肆意挑拨社会情绪。
赵清渠看了看作者名字,寒冬应该是笔名。赵清渠基本确定作者是法院系统人士无疑。只有内部人士,才对法院的底细了如指掌。
文章点名批评了滨海中院办案明星刘某某。如果没猜错的话,作者应该就是滨海法院系统人士,否则不会如此谨小慎微地匿名投稿。
这篇评论的选题、立意、用词都没什么问题,简直就像自己修改过一样。赵清渠对这篇评论稿的感觉很奇妙。他隐约觉得作者的文风,跟他如出一辙,简直就像自己写的一样。
见了鬼了!赵清渠从事评论工作十几年来,从没有这种感觉。
韩东要是知道赵部长的想法,非得乐开了花。这篇评论本来就是《法制日报》刊登的,而修改这篇评论的,正是赵清渠,只不过时间是2007年。韩东原封不动地搬出来,又投到了《法制日报》,可谓完璧归赵。
只不过,原文里点名批评的是西部某法院。韩东移花接木,将靶子变成了滨海中院。他为了集中火力,更是赤裸裸地点出了民三庭办案明显刘某某。
赵清渠心中有了计较,又看了一眼另一篇选中的评论:《柔性文明执法不等于干瞪眼》,评论的是城管文明执法的问题。相比较办案数统计造假,城管执法已经老生常谈。这篇评论文章写得不错,就是缺少新意。
那就这篇了!赵清渠在小王选出的两篇评论中,决定刊用韩东投稿的一篇。他把署名寒冬的评论文章打印出来,在上面批注“刊发法治声音”几个龙飞凤舞的字。
可以预见,这篇文章的发表,将在法院系统,特别是滨海法院系统引起惊天骇浪。
不过这正是评论的价值所在。赵清渠想到某李姓首长,曾为电视节目“焦点访谈”赠言四句——“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这四句话对法治评论也有极强的指导意义。这个叫寒冬的作者,不正是作为群众喉舌,发挥着监督法院公正司法的建设性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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