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朱笑了。男人啊,永远是男人。
她在这么多年的离婚官司里见识得太多太多了:男方婚前的房子,公公婆婆总是不许加儿媳妇名字,宁愿加小孙子小孙女都行,但儿媳妇就是不行。
当然,很多女人会说,那是人家的房子,咱没出钱或者出钱少,就不占人家便宜。我们为的是婚姻,不是房子,结婚没想过要离婚。可是,可是,那你必须得保证男人一辈子不变心,不出轨,不遭遇家暴,不遭遇小三……一个女人,一辈子都把心思寄托在男人永不变心上,难道本身不就是一个愚蠢到极点的行为?
等闲莫道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自己都不敢保证终生不变心,拿什么去保证一个男人!??
正是因为没有保障,所以女人必须活得更加战战兢兢,忍气吞声。你说只要有爱情就好,你说我看中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钱;你说独立女性没必要惦记人家爹妈买的房子或者婚前财产,你说只要他细节上对我好点比一切都重要,你说加不加名字根本不代表什么——可是,人家连名字都不愿意加你,你觉得对你会有多深的爱情????
别自欺欺人了。
只是爱得不够,至少,你在他心目中比不上那半套房子。
婚姻,本来就是一种资产重组,捆绑销售,人家根本就不想跟你捆绑在一起,谈何一辈子爱你?
要知道,义务有多大,权利才会有多大!
还有女人又嚷嚷:呀,加了你名字又如何?如果能拿出证据是人家父母出钱买的,你还是分不到一毛钱。——因这个误解,很多女人干脆就放弃加名字了。殊不知,这样嚷嚷的男女,不知道是真蠢还是故意误导女人——要知道,加了名字,那就是物权法的范畴,你便是理所当然的共有人,谁敢把你一文不名的赶打出去?
纵然离婚,你不签字,他连房子还卖不掉呢!
朱朱起码见识过上百对这种破碎婚姻引起的经济矛盾,男女最初往往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有情饮水饱,但慢慢的就变了,婆媳纠纷,家庭琐事,性格不合,小三插足……慢慢的,女人的那点潇洒温柔,云淡风轻,统统的都不见了……于是争吵,打闹,撕破脸,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丑陋不堪……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相反,倒是那些非常物质的所谓的“坏女人”们,一早就掌握了经济大权,男人怎么也蹦跶不上天去,人家反而镇定滋润,心平气和,任何时候都不需要疑神疑鬼,家庭也相对稳定许多,说话做事都有底气,久而久之,倒练就了一点涵养气派。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自欺欺人,故作潇洒,后面就不要大呼小叫委委屈屈,把自己熬成了烂菜叶,就不要以为是琼瑶剧苦情戏女主角。
宋维朝见她不以为然,更是好奇:“朱朱,难道你赞同乔小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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