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龙族参谋总长恍神的两秒间,马可将军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他手上的枪支踢飞了出去。
季安顺着抛物线一跃而起,伸手接过了飞到半空的枪支,这简简单单的一接,若不是身负武术绝学,极难做到如此敏捷,他跟马可将军的临场配合竟默契得像经过事先彩排一样。
然而,季安落地后马上把枪递给亚朗——对季安而言,枪这种高杀伤力武器好比烫手山芋。
一个不小心擦枪走火的话,他可就再也回不去自己原来的世界。
马可将军那一脚的目标不是枪,而是人,所以他没有轻易收势,而是索性从龙族参谋总长的太阳穴攻过去直击头部,又在参谋总长倒地的同时一脚踏碎了他的手腕骨。
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全程没有五秒。
当忙着救火的龙族人闻枪声而至,他们的参谋总长已经被亚朗用枪指着头部。
“别过来,不然一枪毙了他!全部把手放在头上,然后蹲下!”亚朗大喝一声。
眼看那些龙族人面露迟疑,亚朗便往龙族参谋总长的膝盖上打了一枪,再威胁道:“快按我说的做!”
那参谋总长咬紧牙关,没有发出半点呻吟的声音,大概是为了在手下面前保留最后的自尊心,只是无声地比划着手势,示意手下遵从亚朗的指示。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要背上害死参谋总长的罪名,于是渐渐的开始有人蹲下,最终演变成集体的屈服。
马可将军和季安分别扶着昏迷的口水兵和罗林,在亚朗的掩护下先坐上了龙族人的战车;半晌,亚朗也拉扯着龙族参谋总长上了车。
车上安着龙族的对讲机,季安聪明地让那参谋总长先在对讲机中驱散前方的龙族守衞。
参谋总长乖乖照做了——这也许就是龙族人和狼族人的分别,假如被胁持的是马可将军,他一定会冒死反抗,必要时候宁可自尽,也绝不会对敌人言听计从,唯唯诺诺。
对于大部分的狼族军人而言,民族荣誉感远远大于个人生死,这是所有族人心目中的“无畏派”,也是大部分无畏派军人心中的价值取态。
这当中固然也有特例,比如像罗林那样受惠于“首批投降者政策”的优待家庭成员,因为成长历程特殊,或会削弱了这种集体意识,但是这种人在狼族只是少数。
与狼族人的部落分治不同,龙族仍以家族式政治为主,所以对于龙族人而言,“国”的观念远远次于“家”,作为家族的一分子,任何情况下都要保存家族力量——而保存实力的第一步正是,活着。
于是,季安几人竟在参谋总长的配合下渐渐远离了龙族的核心势力范围,走上了两族之间的势力模糊地带,那是一片黄沙万里,除了虚无的冷风外,什么也没有。
晓日从云海中露出乳白色的曙光,却没有为这片黄土带来生气,只是让人看见了白茫茫的一片,仿佛走在了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一样,季安只能庆幸开车的人是马可将军,大概只有他才能在这样的地方仍找得到方向,坚定地前进。
为了紧盯龙族参谋总长和罗林,除了开车的马可将军外,季安和亚朗也是彻夜无眠,整个车子里唯一可以安睡的只有身受重伤的口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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