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某天,童笙嚷着父母出外了,周末回家要自己做饭,烦。于是她交了留宿申请,至少锦中有食堂,能保她一日三餐温饱。
“去我家吧,肯定比食堂伙食好。”
后来周六放假老师仍没批下申请,一问才知道那申请被弄丢了,老师根本没收到!正苦恼时金国伦淡淡的一句话替她另劈出路。她喝过金爸爸的汤,那个鲜味呀,想必做饭也很好吃!
“好啊!”
谁知到了金国伦家才知上当,这家伙的爸妈也出外了天呀!所谓“肯定”比食堂伙食要好的饭菜居然是由他来做的靠!
童笙面无表情地盯着饭桌上的三菜一汤,味道实在……原来锦中食堂的猪肉饼不算难吃……
那时候金国伦住在公园北,一厅两房的屋子不大,但没有大人只窝两个中学生时还是有些空洞。童笙把自己看作金国伦的兄弟,不过再怎样兄弟也始终是孤男寡女,她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对食物的绝望下好不容易开启了,随意扒了几口饭她就说饱,要走。
应该是金国伦的厨艺太黑暗了,所以至今她还记得当时的菜式--酿豆腐,清蒸鱼,炒牛肉,灼青菜汤,看着普通实则样样都是考水平的,他一个半大不小的男生怎么可能做得好吃。估计他爸妈经常做这几样菜,金国伦吃习惯了也跟着捣鼓。
童笙望了望关上的厨房门,金国伦与金妈妈正在里面忙碌。时过十年,他居然又要下厨……幸好有金妈妈助阵,否则这顿本该高高兴兴的庆祝饭呀随时被毁。
金妈妈对她印象不佳,谁叫她在突破雅思初次见面就喊人家儿子gay,试问哪家父母的初衷不都是希望儿子顶天立地女儿娇贵矜持……也许看在金国伦的份上,金妈妈刚才待她态度客气,童笙自己也极力表现出友好礼貌,甚至不在她老人家面前叫金国伦“伦gay”了,改为叫“阿伦”,虽然有点生口别扭,老人家高兴就好。
她本想进厨房一起帮忙,毕竟坐着等吃太大咖了。然而金国伦一句“嫌我做得难吃吗”,姑且勿论他本尊的脸色,童笙光是瞥了眼金妈妈,就立即笑着辩称:“好吃好吃!你做你做。”
唉!
童笙扶额,一个人坐在客厅发闷愁。举目张望这房子,装修与家具精致崭新,客厅尽头有一角暗红。
那是神台,供奉着金爸爸。童笙走到跟前对上金爸爸的遗照时,心猛地轰了一下。她捂住胸口,怔怔地望着那张黑白照片。
香炉上插着才燃了一半的黄香,两边点着昏红柔光,把黑白照片里的逝者映得慈祥仁爱。原来金爸爸是长这个模样的。记忆中总是绕缠的遮挡烟雾到底散去,童笙见到一张眉宇胜似金国伦的长辈的脸。这长辈已经去世十年,她第一回来看他。未知他老人家在天之灵还记得站在跟前的女生吗?这个曾经在锦中食堂跟他儿子一起喝汤吃肉的女生。
大概不记得了吧。不记得了才好,不记得了才好呢。
金妈妈从厨房出来时不见童笙在客厅,倒见她愣愣地站在神台前望着自己亡夫的照片发怔。她的呆视与复杂神情看在金妈妈眼中就是不懂得忌讳与尊重,跟儿子拍拖的她难道不知道金爸爸已经去世了吗?
“你干什么?”基于她是儿子女友,心里再不认同,金妈妈也压低嗓音尽量不显露。
童笙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惊,转头看向金妈妈时又愕得硬是回不上话。
金妈妈更反感了,忍着脾气说了一句“去客厅坐吧”就走了。
童笙转过神,回头看向金爸爸遗照,双手合十放置额顶,闭上眼睛恳诚地低头叩拜。
叔叔,一路走好。
照片中的长辈扬着唇角浅笑,望着前面女生的眼神意味深长,似乎包容且感慨。
高二时的金国伦做了三菜一汤,今日的他是五菜一汤。依旧有当年的先锋--酿豆腐,清蒸鱼,炒牛肉,新成员是蒜蓉焗大虾,酥炸鸡柳与海带汤,它们逐一登场,不断用实力的色香味刷新着童笙对金国伦厨艺的认知。金国伦冲她努努下巴,童笙响应地抓起筷子尝了一口,天呀美味啊!他脱胎换骨升级了?抑或是金妈妈的功劳?!不管是谁,都是她童笙的口福。
她对俩母子精湛的厨艺赞不绝口,卖力捧场准备扫荡饭桌。这是名符其实的庆祝宴!
虽然童笙盛赞,但金妈妈始终有点闷闷不乐,见儿子时常替女友夹菜,作母亲的就话更少了,对方的奉承她亦只笑不答。饭后童笙抢着洗碗,金妈妈便说要去跳广场舞出去了。
屋内只剩童笙与金国伦,两人在厨房一个洗碗一个擦碗,分工合作,聊聊闲话。
“什么时候搬家的?”
“三年前吧。”
“怎么住红棉路了?离突破雅思很远呀。”
以前一直以为他住在公园北,现在搬了红棉路,那他早上接她上班的路程比想象中远多了。
“喜欢。”
“这种高档小区我也喜欢。”
就是贵。
厨房收拾好,两人到客厅看cctv9的英文频道,金国伦让她好好听,过后他会提问。
童笙:“……”
这是练听力与口语当作补课吗金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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