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时候,沈牧就把磁带和曲谱一起寄了出去,他不知道能不能赶在去沪市之前,拿到剧组给的钱,或者说他能不能通过沪市的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沈牧也不敢说一定就可以。
今天的沈牧很乖,他就老老实实的上课写小说,反正班里的老师都认识他了,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他们已经从苏紫那里知道,沈牧是有很大把握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据说写的很好很可能得奖,那既然能够保送名牌大学,确实还上什么课啊。
甚至有的老师还借沈牧的小说看,简直是毫无节操可言了,同学们也都知道了,一个个羡慕嫉妒的要死,竟然也有那么几个家伙跟沈牧学,也上课写小说,却无一例外的被老师骂的很惨,因为就文学性和故事性来说,其他同学写的小说和沈牧的《小时代》相比,就是辣眼睛。
班里的同学们还不知道沈牧会写歌呢,老师们却都清楚,一个个感叹沈牧的才华横溢,身为他的老师自然也脸上有光啊,加上沈牧很可能保送名牌大学,故而他们对待沈牧,确实好的令人发指。
沈牧到了晚自习的时候,实在不想写小说了,这个玩意儿太耗损脑细胞,刚开始写的时候也许很兴奋,写的老带劲了,可写个八九万字的时候,那就不容易坚持了。
当然,沈牧不是要放弃写这本《小时代》,他的灵魂是一个成年人,他明白太多的失败都源之于半途而废,此刻因为累了,就放弃的话,总有一天生活会逼着你无法放弃,他清楚年轻的时候不去努力,到了年纪大的时候,就是扫大街也都要很珍惜的去做,因为你年轻的时候没有奋斗,那你老了有怎么会有安逸的生活呢?
沈牧决定晚自习不写小说了,而是放松一下脑子,去和方雯老师学吉他。沈牧觉得自己的重生,绝不应该是把前世走过的道路,再按部就班的走一遍,而是要体验新的人生,去做前世没有能力做的事情,去走前世没有走过的路,哪怕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起码自己的人生没有遗憾了。
沈牧找到方雯说明了来意,果然,方雯闻言大喜,她很珍惜沈牧在音乐上的天赋,能够把自己擅长的音乐知识教给沈牧,让他去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对她来说,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同样的,这也是她之所以来学校当老师的原因,可惜的是,现在的教育环境,让她一度怀疑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过于天真,甚至她也无法融入到这种,一切以考学为目的的教育环境中,谁知道就在她都快要放弃的时候,沈牧竟然神奇的出现了,带着无以伦比的天赋而来,她当然要好好的教沈牧了。
沈牧学吉他也学的很开心,毕竟方雯也是不输于苏紫的大美人,也许是音乐的熏陶,她的气质要比苏紫清丽淡雅,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而苏紫则是更加的美艳性感,她很真实,却又像是带刺的玫瑰一样,让人喜爱却不敢招惹。
翌日,沈牧顶着黑眼圈来到了课堂上,他昨天和方雯学吉他到了很晚,最后竟然被学校领导听着吉他声,找上门来了。甚至一度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方雯和沈牧,晚上十一点钟了啊,他都忍不住怀疑两人是不是搞师生恋了,方雯也是羞红了脸,就差找个地缝儿钻进去了,实在是那学校领导一副你俩有事儿的表情,让她感觉十分的难堪。
沈牧上课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忆起昨晚的遭遇,真是个可爱的美女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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