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想为你的手下不能报仇吗?如果想报仇的话,来呀。”丁晓晓衣袖一卷,插着腰就要冲上去。
丁晓晓有个习惯,总是喜欢插着腰跟人吵架,就好像这样子,会特别有气势似的。
其实,她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丁晓晓是从十三岁开始有这个习惯的,而之所以会有这个习惯,也是因为陆兴战,现在想起来,年少时你地很多习惯,都是因为陆兴战而有的。
那时候找陆兴战决斗,明明心里紧张的要命,怕的要死,但是为了不显露出来,故意插着腰挺了挺胸,居然一不小心看到陆兴战的眼神有些变化,脸色都好像有些红了,顿时心里乐了,原本这个动作那么有气势,把陆兴战都吓着了。
如果丁晓晓知道,陆兴战那时候之所以会脸红,是因为他发fachun春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逢打必叉腰挺胸。
“这是你们的私人恩怨,我不会来管。”男生一步步走近,缓缓说道。
“不过……”男生突然痞痞地笑了起来:“你们私闯我第二社团的地方,就这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未免不将我们第二社团放在眼里。”
“第二社团?”丁晓晓“噗嗤”一声笑出了声音:“你这名字取得真有意思,自己称自己老二,哈哈,你们这个社团,可真逗,难怪手底下的人也都这么二。”
刚刚才被打过的两个男生躺着也中枪,但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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