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位于设置在看守所一楼大门旁的执勤室,看到一直待命留在执勤室里的两名狱警后,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因为,如果我心里所想的作案手法没错的话,那么,从他俩比我矮半个头的身高上,就可以基本排除他们的嫌疑。
其实,通过刚才对案发现场的监室和尸体的检查,我和慕子寒心里就本次案件凶手所用的作案手法,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推断。
而且,说起来,这个手法其实还很简单,基本的操作步骤就是:先从楼顶上垂一条足够长度的绳子,垂到监室窗口;然后再通过离地约2米左右的窗口,把绳子拉进监室内,并套在当时已经被哥罗芳迷晕过去的死者脖子上;最后,凶手只需要离开并锁上监室,回到楼顶,用力拉紧绳索,就能勒死死者。并制造出密室杀人的效果。
而且,只要当时拉进监室内的是整根绳子的中段,把绳子的两端留在顶楼上,那么在勒毙死者后,凶手只需要抽动绳子的其中一端,就能回收凶器。
正是因此,所以这两名身高大约只有 170cm左右的狱警,就算踩在监室里唯一可以用来垫脚的红色塑料凳上,他们的头顶只能和窗户底边持平。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伸手把垂在窗户外的绳子拉进监室,很难很难,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我们各自落座后,慕子寒先开口问:“两位,你们中谁是这起案件的第一发现人?”
“是我。”其中一个比较瘦一点的狱警回答:“我当时看熄灯时间到了,所以去检查各监室的熄灯情况。然后在经过案发现场监室的时候,见到监室门上的送餐口还开着,于是就往里望了望,想确定嫌犯张诚的情况。”
他一边回忆着案发时的情形,一边说:“然后,我就看到张诚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一连呼喊了他几声,也不见有反应。见情形有点不对,但又考虑到有可能是嫌犯故意伪装骗开门,趁机越狱。所以我就边以最快速度回执勤室取钥匙,边可以联系了在三楼确认熄灯情况的同事,两人汇合后才再一起返回监室开门查看情况。结果就发现他已经死了,然后我们马上就报警处理了。”说着他指了指坐在他身边的另一名微胖的狱警。
不得不说,狱警确实也是警察,对于案发时的描述不但专业,而且很详细,让我们很快了解的当时的情形。
“哦,那你们在往返执勤室和案发现场监室的途中,有没有看到其他人呢?”慕子寒接着问。
“没有。当时看守所里应该只剩下负责值夜的我们俩,所以如果我们那时候有看到可疑人物的话,必然会将他留住。”瘦狱警继续回答。
“那你们在那之前,什么时候见过张诚?而且,见到他的时候,他有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慕子寒又问。
“晚饭的时候我见过,因为,今晚负责给他分发晚餐的也是我,时间大概傍晚6点多一点吧,因为我们看守所统一晚饭时间是傍晚6点钟。而且,由于他比较特殊,领导有交代,未经允许,不得他离开监室,和其他嫌犯一起集体用餐,所以他的三餐都是由我们狱警给他送的。”瘦狱警说到这,沉默了一会,似乎是在回忆,看有没有慕子寒所说的反常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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