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几位书友的推荐票,说实话我写正文用了三十分钟,研究怎么打出你们的名字用了四十分钟,重点是我居然没研究明白——符号我是真弄不明白,不管怎样有到与不到的地方还请你们多包涵,作为一个新人小混在此拜谢。)
如果你以为本书即将讲述的是一个非常励志的治愈系的故事,那只能说你错的非常离谱。
这个年代有谁会看到一个患有如此折腾人的失忆症之后,会义无反顾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地去给对方做一个心灵导师,她苏馨又不是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那样的圣人们可以不计报酬的付出。
虽然外表是十足的女性,但是刚刚变身不到一天的苏馨的内心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纯爷们,一个纯爷们此时看到一个永远记不清昨天发生什么事情的绝色美女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当然是会觉得这种病实在是太方便,不求天长地久的话,推到她之后都不用想借口分手,她自己第二天准忘干净。
所以别说是义务献爱心了,哪怕是倒贴钱她也要留下,只要窦晓姣的父亲对自己产生了充足的信任,把窦晓姣放心的交到自己的手上之后,那还不是想拍什么电影就拍什么电影。
只是自己的妹妹总在关键的时刻掉链子,有一个名词称呼苏婉这种人为“画风破坏者”、
本来自己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圣人嘴脸想给窦晓姣的父亲留下一个好印象,就差一个潇洒离去的背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跟班抱着一棵大树睡地如同一只沙皮狗一般口水直下三千尺。
这种感觉就像在那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叶孤城一剑踏夜西来,却发现西门吹雪正蹲在皇宫屋顶手捧一碗炸酱面吃的正嗨,看见叶孤城操着一口浓重的HN口音说道:“你咋才来捏,你个龟孙儿等你老半天咧。”
“老板,你看能不能帮我把妹妹台上出租车。”苏馨有些不好意思的问。
“好……好的!”老板有些跟不上苏馨姐妹的节奏,下意识的答应了苏馨的请求。
两个人拦住一辆计程车之后,在老板的帮助下背起妹妹的苏馨钻进了出租车,留给窦老板一个尴尬的临别微笑之后和司机报上家庭住址,在窦老板明显跟不上节奏的目光之中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在一家人共进早餐的欢乐氛围中,苏馨委婉的提出了自己要去窦晓姣店里上班,并且想搬出去租房住的想法。
“你在做梦,这种事情想都不要想。”不出意料的是苏母果然没有赞同苏馨的提议。
这是理所当然的,有哪家的父母会放心自己闺女一个黄花大闺女一个人在外租房住,如果是在两个城市条件实在不允许或者是例外,但是在一个城市这种想法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
当然也只是几乎不可能实现,并不代表不能实现,最后在苏馨强烈的要求下,苏母表示想搬出去住没问题,但是他不提供任何经济上的支援。
这招对于一个刚毕业没多久还没有正式走上工作岗位的女青年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在苏母看来哪怕是苏馨攒下了点私房钱也绝对难以坚持几个月,到时候还不是得乖乖回家。
只是苏母高估了苏馨勤俭持家的能力,事实上她一分钱私房钱都没有,不过还是再偷了自己父亲一万块钱私房钱之后,苏馨潇洒的走出家门直奔房屋中介而去。
美中不足的是苏婉又像一条跟屁虫一般跟了出来,苏馨想甩掉妹妹一个人上路,让这个死丫头跟着自己不知道又会给自己惹出什么麻烦,可对方的一句话让苏馨放弃了这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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