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行营抵达千泉,千泉位于天山北麓,库腊加特河上游一带,既有森林,又有草甸和千股泉水,景致十分优美。
牙帐所在地不再是安营搭帐,而是白墙穹顶的宫殿,掩映在林泉之间。虽然不及西京皇宫,但也别有一种异域风情。
我好奇的抬着头打量着殿中墙壁上的壁画,画上的人物栩栩如生,色彩斑斓,有突厥人,也有汉人,似乎在讲述着一个个绚烂多姿的故事。
我被壁画吸引,驻足不前,两个侍女小声的提醒了两句。我想着在这里要过上五个月,到也不急于一时,先跟着她们去了住处。终于不用和贺戮挤在一个帐篷里了,贺戮的住处在前面的大殿,我就在后面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只隔了一道走廊。
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我确实很累了,让她们打了水來我先洗个澡,换了一身轻便的胡服,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比起在沙漠里,这里的确很凉爽,比九成宫还要舒适。
九成宫啊……西京,我遥远的故乡,这辈子我再也沒有回去的可能了。
启悯,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呢?沒有我,你的皇权、你的帝位都唾手可得,再也沒有人能阻止你去得到想要的一切了。
我闭上眼,轻轻唤了一声:“启悯……”
醒來,已是傍晚,贺戮说过今晚有什么篝火晚会,侍女立在一旁等我起身更衣。
我换上一套大红色的胡服,头发也和突厥女孩一样结成了麻花小辫,但沒有她们那么多,只是象征性的结了几根,其余的头发则自然垂下。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除了肤色白皙,我看上去和一个突厥女孩沒什么两样了。
既來之,则安之。
要我穿过一片沙漠逃跑,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所以,我只能在这儿等上五个月,等到十月回到双河,再另行打算吧!
侍女给我身上挂了一些银饰,说:“可汗送给你的。”我笑了笑,低头看了看银饰,和她们一起出去,先找贺戮,再与贺戮一起参加什么篝火晚会。
贺戮看到我这身打扮很是满意,不过他说还缺了一样东西,然后命人不知从哪里找來一块绣着细碎银饰的大红色头巾,亲自为我包上。红头巾一直垂到了我的脚踝,和我的衣服很配,我歪着头看着他,他一眼不眨的盯着我。我妩媚的笑了笑,说:“很美吧?都看呆了。”
他瞪我一眼,冷冷道:“再美,也只配得上做我的侍妾!”
我阴阳怪气的冷哼一声,道:“是啊,只有步真才配得上当您的可敦!”
门口叮当几声,步真欢快的跑了进來,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呢!只是步真看到我也在,原本欢快的脸上立即满是阴霾。她上下打量着我,和贺戮说了什么,贺戮冷着脸沒理她。她又看向我,咬着牙点点头,用马鞭指了指我,转身走了。
我连忙从贺戮腰间把乌金马鞭夺了过來,他蹙眉:“你要做什么?”我一本正经的说:“以备不时之需!”他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你想用这个和步真抗衡么?沒学过鞭法的人,控制不住这根鞭子。”
我立即道:“那你教我!”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明天就开始教你,骑马、扬鞭,这些都是在草原生存的技能,你还想学什么,我都教给你。只是今晚你得跟在我身边,伺候我!”说到最后一句,他一把抱住我的腰,贴着他的身体。
我连忙把马鞭还给他,摸了摸被撞疼的胸口。他哈哈大笑,拉着我的手大步走出去。
(PS:选第四个选项的亲真是重口味中的重口味啊!简直就是川香麻辣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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