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丛林:意外的旅伴》
仲春时节,北方丛林真正地进入暖春。花草树木欣欣向荣,昆虫和动物忙忙碌碌。
清晨,丛林中一座漂亮的尖顶木屋前,正发生着这样一幕。
看着扛着两个大包裹全副武装的茶茶,常念头疼地揉揉额角。
“阿父,你这是做什么?”
“毛毛看不出来吗?阿父这是要出去‘旅行’。”茶茶故意把“旅行”两个字说得很重,话说这个新鲜的词汇还是他从常念那里学的。
常念无语——出门旅行需要带上全部家当?
茶茶的真正目的当然不是外出旅行,而是为了阻止常念独自离家。
“阿父,你不要这样,我已经成年了,可以保护自己,不必担心。”常念苦口婆心。
“我没担心啊!”茶茶扬起下巴,“你想旅行就旅行嘛,我和你兽父正好也要去。”
常念:“……”他该拿这样的茶茶怎么办?
常念原本决定给自己安排一场成年旅行。这个想法从他在山洞见到那个衣着华丽的兽人少年开始就在心里生根发芽。
姜鸿说,这个世界很大,有神奇的魔法,强大的斗气,还有许许多多他从未见识过、从未听说过的种族。
不得不说,抛开男男相恋世界大同这样毁三观的设定,姜鸿可以说是个天才,一个强大到可以架构世界的天才。常念承认,他被姜鸿描述的世界吸引了,他不再甘心就这样窝在丛林里直到终老。
但是,要想把这个念头付诸实践,最难的不是丛林外面的各种危险,而是茶茶和莱恩这关。
茶茶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常念出去,即使勉强同意肯定也会塞上莱恩做保镖。然而,常念这次不希望莱恩跟着。
旅行的意义,就是一个人在路上,静下心来享受孤独,结交朋友。如果莱恩在身边,这计划肯定得泡汤。
更何况,姜鸿告诉他,这次出门会有机遇,但也会有危险。
常念心里很明白,自己死掉的几率几乎为零,否则也就game over了。但是,这不代表他身边的人可以平安无虞。常念不能让任何人冒这个险。
常念想了想,还是向莱恩打了个招呼。即使是普通朋友也该知会一声,否则莱恩心里肯定不会好受,以他的性子,说不定会不由分说地追上去。
所以,常念决定先找莱恩谈谈。
那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常念把莱恩叫道兽河边,他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他要出趟远门,不希望任何人跟着。
长期相处下来,莱恩已经摸透了常念的脾气。当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就表示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莱恩十分淡定地同意了。即使心里再担心再不满也没在面上表现出来。
但是茶茶这边却是个难题。
常念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茶茶也丝毫没有退步。
这不,就在这个即将出发的清晨,茶茶拎起半夜就打包好的家当,紧紧地跟在常念后面。
眼看着天色大亮,再晚就不适合出远门了,因为等不到他找到合适的落脚点,天就会黑下来。黑夜的丛林,意味着各种危险。
“阿父,天都亮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你也不希望我出门第一天就不顺吧?”“出师不利”这样的词茶茶肯定不懂,常念换了个直白的说法。
“对啊,对啊!”茶茶十分认同地连连点头,然后朝屋子里挥挥手,“泰格,快出来啊!没见毛毛说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吗?”
“我是说我就来不及了。你和兽父可以歇着,不用送。”常念强调。
茶茶翻了个白眼,“都要出门,你来不及了不也就是我们来不及了。干嘛计较那么多?”
“阿父……”即使平时再聪明,此时面对油盐不进的茶茶,常念还是十分无奈。
幸好还有一个人能在关键时刻制住茶茶。这时候,泰格迈着沉稳的步子从木屋走了出来。
“兽父……”常念求助似的看向泰格。
泰格对常念点点头,然后板着脸看向茶茶。
茶茶的气焰瞬间矮了一大截。然而却没有彻底妥协,犹自撑着最后一层脸皮负隅顽抗。
泰格面色沉静地看着茶茶,即使一言不发,也足以让茶茶心虚地不敢对上他的视线。
常念心里一喜,知道这事儿成了。
“兽父,阿父,那我先走了。你们多保重!”
常念打了个招呼,拎着简单的小皮兜就跑开了——这落荒而逃的样子,实在不符合他往日高贵优雅的大教授形象。
茶茶条件反射地拔腿就跟,却被泰格拦下了。
茶茶急了,“你拦着我做什么?毛毛是我的幼崽也是你的,你就不怕他有危险?”
“毛毛已经不是幼崽了。”泰格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
茶茶跳脚,“可是你看他那样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还不如雌性强壮,万一碰到厉害的野兽怎么应付?”
泰格沉默片刻,认真地说道:“毛毛不是一般的兽人,你知道的。”
茶茶沉默了,但他还是十分担心——就算身世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现在他只是个刚刚变形的年轻兽人呀!
泰格反而有着隐隐的期待——如果真能遇到关乎生死的危险,或许就是血脉觉醒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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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淌过兽河,进入中央部落昔日的领地,常念才彻底放下了心。
茶茶没有跟过来,看来是被泰格拦住了。身后也没有其他人尾随,初步计划圆满成功。
这种感觉本来应该很爽,但是常念心里却有点空空落落的。来魔幻大陆将近五年,这是他第一次离家。是的,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时候,常念早就把丛林当成了自己的家。
常念摸摸兜里的小平板,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转一圈,见见世面就回去。
他为这次旅行做了不少准备,锋利的骨刀一连带了三把,一把泰格送的,一把亲眼看着莱恩磨得,还有一把是他无意间从兽骨上扯下来的现成的。
还有衣服,常念特意选择了巨大的尖角兽的皮子,这种野兽类似于地球上的犀牛,头部长着坚硬的角。
尖角兽珍贵的地方除了那个硕大的尖角之外,就是皮子。
尖角兽身上可以剥下两层皮,第一层厚重如盔甲,第二层柔软如棉布,防水防蚊虫的同时竟然还有很好的透气性。
当初常念第一眼见到就在想,这么一块两米见方的东西如果放在地球上该是天价吧?那些爱好户外运动的驴友们肯定得抢疯了。
常念长了个心眼,让莱恩多猎了几头,留了几块皮子做成长衫长裤。
说起来他实在没什么做衣服的天赋,第一件做出来简直惨不忍睹——裤腿神奇地扭着,并且一长一短,没有留出裆部,也根本没考虑腰围。弄到最后根本没办法穿进去。
最可笑的是上衣,光想着缝个直筒,竟然没留出领口,除了多出两个袖子之外,完全可以当麻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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