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老黄喜欢手帕,卫小歌猛然想起从索普哪里搜来的几个荷包,还有几样首饰。尤其是荷包,与帕子不都是一回事吗,怎么之前没想到。
“对了,老黄,我还有一些荷包和首饰,放在家里没带上。这方帕子我还是留下吧。”
老黄摇摇头,“我一个老黄牛要什么首饰,荷包我手里有几个,姑娘你瞅瞅我这大手,哪里能用荷包。再说,还真没什么小物件装进荷包的。这帕子就不同了,那花儿绣得可太好看了,跟真的似的。”
卫小歌无奈了。
老黄的手比蒲扇小不了少,想想也是,两根手指头伸进荷包,就塞得满满当当。虽然荷包上也绣了鸳鸯,可是图样小得很,以这位老农的审美观,估计还真看不上眼。
一方帕子,换了差不多七八十斤面,她没带其他的大口袋,还得回去拿。
节省点吃,这些面足够了,只是绣帕,唉!算了,还剩下一张呢!好在千红的行李,薛绍奚都放在马背上扛了回来,里面也有一些衣裳帕子荷包首饰,还有一些金块。
那些都是留给豆儿和四丫的,她是万万不会挪用。
老黄的面粉相当很不错,磨得细细的,不含任何杂质,比山下买的还精良。
久穷乍富,面粉扛回家的头一天,大家便围在一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面条。小孩子尤其高兴,卫小歌心想,那手帕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如此安安稳稳住到第四天,卫小歌接到一份邀请,请她去参加鹿大王的宴会。
是一名漂亮的燕子妖精衔来的。
燕妖的礼节很到位,非常典雅大方,尤其是一身黑得发亮的羽毛,竟然给人一种穿着西方燕尾服的感觉。想来燕尾服的由来便是如此,卫小歌不由得发散了思维。
“......卫小姐,还请您务必光临大王的宴请,一应酒水齐备,无需送贵重礼品,只要小姐能驾临,便是我鹿鸣山的荣幸!”
说罢竟然竟然以一只翅膀按在胸前,弯腰深深鞠了一躬,简直有贵族绅士附体的即视感。
送走燕妖,卫小歌不免好笑,还特地提了一下不用送贵重礼品,这是在敲打她吧!不准备点礼物,恐怕是被轰出去的,至少也会给点颜色看看。
顾少钦的小礼盒子送来了,果真只有巴掌心那般大小,看不出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纯黑色的漆,能照出人的影子。这样的礼盒并不常见,她记得一般油漆的颜色不会如此之亮。
轻轻揭开的那一瞬间,她真担心里面会蹦出一枚钻石。
这样小巧精致的盒子,不是一向用来装钻戒么?
幸好是空的,只垫了两层软缎。
隔天傍晚,装好了礼品,卫小歌洗了个澡,换上最好的一身衣裳。是千红做的一身绿色的交领襦裙,腰身似乎太窄,感觉动静大了会扯烂似的。
当初买来的布头,因为觉得要在山里里呆着,因此买的都是绿色,觉得是保护色。不想忘记了季节,满山灰褐,倒显得一身的绿竟然是十二分的打眼。
靴子倒不方便穿了,换上精美的绣花鞋,仍旧是千红做的。
最困难的却是头发,她到现在还不会梳头,一般要么拿布条扎个马尾,要么编成辫子,拖在脑后。
见卫小歌将辫子盘在脑后,用布条扎起来,薛绍奚忍无可忍了,“姑娘,未嫁女子不兴将头发全部盘起。”
而且身上穿那么好看的衣裳,头发也太敷衍了,真是不忍卒睹。
其实他也不知道妇人和在室少女发型的区别,然而却从未见过哪个小姑娘家,将头发梳得干干净净,一丝不漏。年纪小一些姑娘家,不管是前额刘海,还是两侧,或者是后方,总得留一些。
卫小歌苦着脸,“不会梳啊!”
薛绍奚犹豫了一阵,“不如我来试试。”
心灵手巧大约是指这样的少年,薛绍奚取了梳子,便将头顶的分出一大缕,扭成环状,平平地压在头顶。两侧各自分了两缕,同样扭成两条环,挂在耳朵下方。
基本上,就是头上横架着一个麻花,脸的两边各自挂着发环。
剩下来的头发,在脑后下方扎好,垂到腰间。
他哪里敢玩什么花样,似乎见过一些少女梳类似的发型,挑了个最简单的,只要不散掉就好。
“若是有一两样钗环珠花更好。”薛绍奚梳好头发,左右打量了一下,似乎是对称的,顿时觉得马马虎虎可以蒙混过关。
换了身衣裳和发式,倒是将姑娘那股气势给打压了下去,一派豆蔻少女的姿态。
薛绍奚心想,姑娘还真适合穿绿衫,看着鲜嫩得很。只是鲜嫩这个词听着好不古怪,好似下饭菜,不过他也想不出更合适的。
卫小歌就算是再看不上索普那里搜来的首饰,此刻也没办法,挑了一样莹莹的珍珠钗子,交给薛绍奚插在头上。
长贵在旁边看热闹,心中却不无妒忌,怎么自己就不会给姐姐梳头呢,往后还得学着点。
宴会只邀请了卫小歌,鹿大王这是外松内紧,知道这一家子做主的是哪个,其他人根本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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