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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编剧们的出头之日

2021-08-31 作者: 迷途的游子

国内编剧行业可谓乱象丛生,行业发展仍不成熟。近年来较为普遍的雷剧、山寨剧依然存在,编剧与演员、导演的话语权之争愈演愈烈,剧本抄袭等现象也一度引发业界争论。国外同行在长期发展中提供了很多有益经验,可作为完善自身的“他山之石”,以之为借鉴。

国内编剧地位普遍较低,《美丽的契约》编剧宋方金炮轰主演宋丹丹随意改戏,就折射出了国内编剧的生存状态。提升编剧地位,话语权和收入两方面缺一不可。

琼瑶、桐华等编剧斥于正抄袭,反映的是国内编剧著作权保护的问题。美国和日本还有韩国在影视剧制作方面的相关配套法律完善。

美国编剧大致可分为电影编剧和电视剧编剧。在好莱坞电影中,制片方为迎合市场大都以导演或一些大牌明星为中心,编剧要从属于他们。但在美剧当中,编剧则是绝对主角。

在拍摄过程中,作为署名制作人之一,编剧掌握大的话语权。整个拍摄过程可能会有不同导演,但主要编剧只有一人。编剧手下可能同时会有一个服务团队。主要编剧完全掌握剧集质量和情节发展方向、风格,地位举足轻重。

在美国编剧一般可以拿到影视剧作品整体收益的5%-8%,具体由不同项目量级决定。而且收入不是一次性的,报酬体系还包括未来版权收入,通过行业协会或代理公司拿到。

在电视剧产业发达的韩国,编剧们被尊称为“作家”,知名编剧的地位与薪酬甚至超过明星。从角色选择到剧情走向,韩国编剧们在韩剧制作流程中占有70%左右的决定权。编剧是韩剧制作的核心,著名编剧号召力比任何演员都大,而演员们也挤破了头想要被编剧选中。

除此之外,美国有专门的编剧行业协会,一方面限制了编剧行业的准入门槛,具备基本素质、成为协会会员才能成为职业编剧;另一方面,通过签合约、备案等措施,积极维护编剧权益。

国内编剧行业乱象丛生只是影视剧行业的冰山一角。从立项到播出,整个产业链条没有形成规范流程,以卖片子为主要目的,缺少兼顾艺术性和商业性、具有绝对地位的主导者,很难保证其中一个主体的利益。

而美国影视剧各方分工细致,权力边界明确,导演、编剧、演员势力范围有明显区分。导演不被授权去修改剧本,一旦拍摄剧本不能随意改动,只能提意见;演员无权修改台词,有改动意见也需获得投资者同意。而且影视剧制作还需受到第三方(担保公司等)监控,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形成了规范的生产流程和机制。

在韩国,编剧写好大纲之后,把它兜售给制片公司,如被采纳则能得到资金组织编剧团队,把控整部剧的人物走向、叙事风格。编剧全程跟着剧组,即使是著名演员改台词,也被看做是“大不敬”。换言之,在合理的制度主导下,在长期的市场选择中,逐渐形成了合理规范的制度构架,明确各个工种的权利和责任,成为整个影视行业良性发展的根本。

但是不论怎么说,编剧相对于制片方,导演,大牌的演员的地位都要低,而且工资待遇都相差很大,而中国的编剧们还没有自己的协会,没有规范,主要可能是因为中国的老好人太多了。

虽然微博还有一些渠道未来科技还是不能用,不过因为有了名气之后,这个方面也是不能对未来科技打压太厉害,只不过还是处于一种默认的冷处理。不过现在未来科技做好了自己的门户网站之后也是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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