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不知道因为自己无意间的一个举动会引起这么多波澜,依然在埋头努力更新着,也不知道除了因为担心他已经派人寻找自己的姐姐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注意到自己的反常。
就是曾经给他留言的那个叫可可的书友,看起来二十岁左右,有着一张清秀的面容,头发是中分,一头柔顺的青丝没有绑起来,就那么披在肩膀上,脸上架着一副粉色的眼镜,眼镜后面却是一双无时无刻不在勾人心弦的眼睛,两只白嫩的小脚翘在空中,怀里则抱着一台纯黑色的笔记本电脑。
此时的她正趴在一张大床上,皱着眉看着白天的《大宋风云》章节正在不停的刷新着,嘴里喃喃自语,“这是怎么了呢?”与别的女孩不同,她不喜欢那些整天扭扭捏捏的言情小说,却是喜欢玄幻、历史等看起来让人热血沸腾的小说类型。后来偶然在拉牛牛看到白天的文章便觉得爱不释手,她从没见过有一个人能把这份感觉表达的如此透彻,让读者看来便如真正穿越到了那曾消逝的历史中了一般。
这种感觉已经超越了影视作品,但是他却选错了表达方式,半古文半白话可不是一般的现代人都能看的懂得,而且能够完全理解白天在文字中想要表达的感情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或许这也是为什么破晓会一直这么不遗余力的教导他的原因。一个野鸡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能够将文字运用的如此透彻娴熟,对故事情节的张弛也有着非同一般的控制能力,这已经不能用天赋异禀来形容了。
看着马上还有一章就要结束的《大宋风云》陈可可有些气恼,她怎么会不明白现在这本书的作者在做什么,这种快速更新明显就是对这本书失望了,准备一次性完结。由于她也经常混龙域论坛,也知道现在的网文写手有多么难混,“不会以后不想写了吧?”她有些害怕的猜测着。
“不行,我得和他聊聊,千万不能以后都不写了啊。”由于她不用工作,整天都闲在家里,除了看网文逛街她几乎没有什么太多的爱好,好不容易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怎么能让作者因为文成绩不好就弃笔而去呢?
想到这,她那纤柔的十指在键盘的飞快地敲击起来,如果说白天进入那种状态的情况下码字手速已经超越一般的打字员的话,那么现在陈可可的手速是就是白天也望尘莫及。如果从上面往下看的话,那么此时就会发现她纤柔的十指已经化为残影,敲击键盘也不似别人敲得掷地有声,她仿佛只是在轻轻的抚摸着键盘上的按键,亦如抚琴一般优美,奇怪的是她手速如此之快电脑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没错,她除了是一个宅女之外还是一个黑客。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黑客,她曾经多次主动联合中国黑客联盟攻击美国网络,甚至还有几次单枪匹马地攻进了白宫的内部网络系统,其后多次遭到了美国黑客的集体进攻依然全身而退。在黑客的国度里,飘渺这两个字就是一段传奇,这个名号不是她自己起的,而是全世界所有黑客对她的尊称,没人知道她在哪,没人知道她是谁,他们只知道她是中国人。
而这两个字也是一种号召,她出现的时候必定会带来战争,一个能凭一己之力独抗全美黑客并全身而退的人,没有人不愿意追随她的脚步,与她一起呐喊出那句:扬我国威,虽远必诛。
然而更加没人知道的是这个在全世界黑客心中的巨人,现实世界中只是一个二十多岁,喜欢逛街,还喜欢逛论坛看网文的漂亮的女孩罢了,此时的她正使用着那神一般的黑客技术在入侵着一个在她眼中防御系统就像筛子一般全是漏洞的,估计这事要是给黑客联盟的人知道所有人一定会摔碎一地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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