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说了半天,那个美女老总的名字叫做“萧悦”,挺好的一个名字。而那个想对她用强的富二代,则是叫郑健,呃,郑健郑健,真贱,挺让人蛋疼的一个名字,奈何人家有一个好老子。
当然了,为了让林枫英雄救美成功,何婷做了一个决定,让林枫去盯着这个叫做郑健的富二代。
本以为何婷会提供郑健的详细机会,然后让自己去那个地方守株待兔等待着去救萧悦的林枫对何婷能够提供的消息也表示无奈,最后只能是去盯着那个叫做郑健的贱人。
这人是挺贱的,身边有一两个拜金女要和他交往,他倒好,偏偏喜欢留恋烟花之地,过着夜夜当新郎的生活。
说实话,林枫对烟花之地这种地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的,他认为,一个男人混到要来到这种地方解决个人生理问题,那就是一种失败。
可惜,全天下有林枫这种想法的人不多,而且留恋这种地方的还都是一些身边不愁女人的主,对此,他们有着一个说法——家花没有野花香。
挺让人蛋疼的一个原因。
虽然林枫对这种地方没有什么好感,但无奈这位郑健公子每天去的地方都是这种地方,所以林枫只能是在这种地方盯着他了。
当然了,林枫也不是傻瓜,他不可能每天都这样跟着郑健,他是准备在郑健身上安装一个机器,名字叫做窃听器。
窃听器安装在什么地方呢?手机上?林枫不会,因为林枫知道,像郑健这种人,手机很有可能是放在自己的马仔那里的,所以,林枫打算安装在郑健的戒指上。
一个人每天身上的东西都在不停的换,而唯一不会随便换的就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戒指。
只因为这东西不用摘上摘下的,特别是男人。
而今天,林枫之所以在“金碧辉煌”这里等着郑健,就是为了要把窃听器放在他身上。
当然了,这“金碧辉煌”说是一个夜总会,其实也是一个烟花之地。
林枫不愿意在这种地方久待,所以他选择直接出击。
“呵呵……这不是万大哥吗?真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够遇到你啊,今晚嫂子不在家,让你出来偷吃?”林枫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看到郑健走过来的,假装非常热情地和郑健握手,然后说着一早就编排好的话。
之所以叫郑健“万大哥”,那是因为林枫现在是假装认错郑健,这样就有了和他握手的机会。
而只要郑健和林枫握手,林枫就可以通过魔戒把微型窃听器镶进郑健的戒指中。
而显然,林枫成功地在郑健模模糊糊中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不是什么万大哥,这位兄弟,你是不是认错了?”虽然知道林枫认错人了,但郑健并没有很生气,而是说道。
因为刚才林枫几句话,让郑健以为林枫也是好这一口的,这让他感到有兴趣。
要知道,就算要偷吃,也是需要朋友的。
“哦,对不起,不好意思,刚才喝酒了,认错人了,真是抱歉,这样吧,我请你喝酒,怎么样?”林枫在这个时候揉了揉眼睛,对着郑健说道。
“哦,没关系,看来我们也是同道中人啊,那好,我们一起去喝一杯。”郑健对林枫的认错人不感到奇怪,这种地方喝多了的人多的是,他郑健有时候玩得太兴奋也会认错人的,以己度人,郑健觉得在这种光线昏暗的地方喝多了然后认错人也没有什么。
林枫倒是没想到这郑健这么好说话,也是跟着郑健去喝酒去了。
接下来,林枫又是一边喝酒一边和郑健吹牛打屁,当然了,说的也都是这风花雪月之事,而郑健也是和林枫越聊越投缘。
最后,郑健直接要请林枫去爽一把。
林枫没想到这郑健如此热情,无奈只能以“今天老婆在家查得严”为由拒绝了,最后,俩人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林枫就离开了。
好了,窃听器放好了,林枫则是开车前往何婷那里,准备把窃听器交给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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