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二本是济南府城西大街的一个泼皮无赖,自小就家道中落,可以说是家徒四壁来形容,可是自打他加入圣言堂成为一个教民后,家道突然间就有了起色。
说起刁二成为一个教民还的从一起官司说起,他住的那条街上有一个士绅王员外,王员外的儿子一天多喝了点酒,调戏了一个教民的媳妇。
结果被教民告到了神父那里,神父出头将官司给打赢了,王员外拉着儿子给那个教民赔罪摆酒,当时他就在场。
这个事情对他的冲击很大,他虽然在街面上因为好勇斗狠,不大不小也算是一个小人物,但要是对上王员外,那是连个渣都不算。
可一个小小的教民竟然能够叫王员外低头,使得他对教民的身份充满了好奇感。
想成为教民就需要到会堂去听教士讲教义和参加弥撒,会堂要求教民每天要三次到教堂聆听主的教诲,但这些对于他来说都不是问题,他最富有的就是时间。
一来二去的他也混成了一个教民,这时候他发现教民的身份另一个用途,就是官府都害怕洋人,特别是洋神父,而自己成为教民后,身份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只要自己能够将教士请到公堂之上帮助自己打官司,那么不管自己犯了多大的事情,官府都会判决自己胜诉,反而要求受害者给自己摆酒赔罪。
人的胆子是一点点练大的,开始的时候他也不敢太招摇,只敢对一些外地人下手,碰个瓷,打打赖什么的敲诈点银两,只要是一告官,那么他就跑到教士那里装模作样的哭诉一番,教士受不了只好帮他出头去官府那里打官司,结果就是告的人反过来要给他赔罪。
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你说什么搞点事占人家房子了,看人家买卖好强行入股了,吃个饭喝个酒不给钱了在他眼里渐渐的就不是什么事了。
当然了,教会那里他也会维护好的,多多少少的每次捐点银两给教会什么的,他都会办的漂漂亮亮的,渐渐的他在教会里也混出点名头出来。
可是十多天前,他被人打了,还是在教堂的门口被人打了。
这口气如何能咽下,直接找到了主教大人帮忙出头,把那两个打人的给关了起来,最后敲诈了一千两银子,捎带着今天摆酒给自己赔罪。
当时他也没想到能敲诈到这么多的银子,主要是听一个在当铺里当伙计的教民说,打他的那个人主家很有钱,竟然把当铺里的存货都扫空了,这样的大鱼怎么能放过,所以就狠狠的咬了一口,没想到还真成了,现在八百两的银票已经到手了,另外的二百两捐给了教会。
在教堂里做完弥撒都快中午了,刁二就招呼着自己熟悉的教友们,一起早点到济南府最大的饭馆,清风楼去吃摆的酒席。
这个人吧可以说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乌龟找王八,臭鱼找烂虾。
真正的教民是不会掺和这事的,因为他这么做是跟教义是违背的,真正的教民以他们为耻,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从来不跟他们在一起。
跟他一起去的人大部分都是跟他一样的,流氓,地痞,甚至强盗什么的社会残渣,他们因为经常干这种事情,不是今天你敲诈了一个受害者,让他摆酒赔罪,就是我今天敲诈了一个让受害者摆酒赔罪,渐渐地就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但是今天这个摆酒的场面比较大,人家可是说了要摆流水席,这去少了怎么可以,所以刁二就早早的跟大家打了招呼,更是叫了不少其他教堂的教众一起过去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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