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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孝为大不远游

4个月前 作者: 楼城

翌日,天色蒙蒙亮,江醒便早早从熟睡中清醒。

时辰其实也不早了,撒着秋雨的天幕总会是暗沉的,听闻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打屋檐声,甚是急促,也不知何时会弱上一些。旁边阿婆的屋子里没有动静,想来也没有起床。他出门看那天色,微微曙光中不真切,细密的雨帘也遮挡住了视线,只能依稀看到青石板铺就的小道那边有寥寥几个人影。

这秋雨把整个庄子里的生气都掩盖了起来,一连片的凄凄切切。

江醒正是雄心壮志的时候,见这天色估计是出不了门,不由得心头闷闷不乐。又重新躺回床榻上。虽在假寐,脑子里却在想些对于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早已预想到这雨可能会很难停歇,岂料整整滂沱了三日,直到第四日清晨醒来,方见得雨水稍弱。江醒赶忙披蓑戴笠,未免怕脏了布靴,便换上草鞋,撑起阿婆丢在墙角的竹杖,冒雨出了庄子。

踏在泥泞的小路上,整个世界都回荡着琐碎的雨声,江醒抬头望着远处连云山的剪影,忽的灵犀一动,喊出声来:“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

万分诧异,不敢置信。

蹲下脚步,江醒紧紧捂着自己的嘴。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应该是那些逸闻轶事中文人墨客才能吟唱出来的词曲吧?

从未识过字的他,还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能耐。不过却觉熟稔,好像曾经在梦中听过。摇摇头,江醒行至那日惊鸿一瞥的地方,说不定一个凑巧,他还能遇到仙人呢。演义故事里的那些因缘际会,不正是如此吗?到时候拜师学艺,想想也很快哉。可一直呆立了半日,直到饥肠辘辘的腹中连连作响,江醒无奈,败兴而归。

白驹过隙,十数个日夜一晃便过去了。江醒虽然一直念念不忘,但以孝为大,阿婆还需他照顾,远游的念头便搁浅下来。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为了不让阿婆过于操劳,时常为庄中殷实人家做一些杂活,进山采药砍柴,不时猎些小野味来打牙祭。一切也倒有条不絮。

偶尔得闲下来,庄子里上到垂垂老朽,下到比他还要年幼的黄口小儿,江醒个个都没有放过,向他们打听些能人所不能的奇闻异事。且不说其中有几分真假,但江醒却愈加向往了,望向连云山的目光,也愈来愈坚定。

寒冬转瞬即至。

正是猎户们开始欢呼雀跃的时候;动物们没有食物,容易被诱,所以此时较往常来说,正是个很容易就使人盆满钵满的好节气。江醒跟着捕猎的队伍,也开始频繁翻山越岭,他也算是一个有些经验的猎手了。即使人小体不壮,不说多少,但总能捕到些东西。

这日天色未开,江醒便早早的收拾妥当,一手扶着挂在腰间的柴刀,一手持一根双股猎叉,向阿婆挥别,推开了木门。

在天地苍茫中,往牌坊下面踱去,与众猎户们一起汇合。

领头人叫李工平,年逾半甲子,臂力过人,使得一手好弓箭,能射中数十步开外惊忙奔走的野兔,例无虚发;且不说本领在庄子里数一数二,光是家中那艳绝乡里的一支花,也向来使无数男人艳羡。江醒从来都觉得李婶婶是这个庄子里最漂亮的女人。两夫妻对他也多有照顾,否则他一个孤儿哪来的猎食本事?山里的野兽要么一个比一个狡猾,要么凶悍不可匹敌,如果没有前人教导,根本不可能了解其习性,更何况山林中还有许多危险的事物。

一行九人,个个身手矫健,健步如飞。江醒人小脚轻快,平日里多有锻炼,也更加没有什么压力。盖因他们对这片山林早就了如指掌,习惯崎岖难路,所以毫无停顿,径直往深山进发。一路上碰到些雉鸡小兽,便顺手猎之。

很快,天色大亮,寒冬中慵懒的金乌上了枝头,他们来到一处人迹罕至的老林中。

深秋那么大的冷雨,初冬倒罕见的没有临来大雪。不过大树干子都光秃秃的,树叶掉了个精光。只是至多有两三片枯黄在枝桠上,尽显萧瑟。

踩着层层叠叠的枯叶,李工平喘了喘粗气,率先停下步子,招呼众人歇息,掏出水袋灌了一口,道:“这里的猛兽难以尽数,大家两两分散开,不要相隔远了。如若发现狼虎踪迹,便吹哨为号。大家合而围之。”众人点头答应,李工平吩咐完,忽然转头向江醒道:“小醒,你便跟在我身后吧。”

听李工平的话,他们每次都能猎个车载斗量。如今自然是依其所言,照着安排,众人三言两语有的弯弓搭箭,有的抄起猎叉,慢慢向前方行进。

“李叔,你不是说穷荫蔽日的地方多大虫吗?这里的树长得如此密集,若是猎到一头老虎,那么大家今年过年的肉食,只怕也就足够了吧?”可能是四周寂静非常,江醒情不自禁压低了声音,一边悄悄说着,一边抖抖手中的猎叉。尽管非常冰凉,但他也要握得更紧一点。

闻言,李工平顿时给他一个暴栗,道:“臭小子,你不知道虎肉酸豹肉硬么?都是不好吃的家伙,而且还难对付。少乌鸦嘴啊,如果能猎到一头鹿,那还差不多。”

“我还没有看到过老虎咧,再说,那可是李叔你教我的,”捂着脑袋,龇牙咧嘴。

“遇不遇得上,这个说不准,连云山这么大,就是一个赶巧的事情。”转过头,看了看江醒稍显稚嫩的脸,叮嘱道:“你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知道不?”

“好。”

江醒点点头,脑袋左顾右盼,往常至多于外围捕些小兽,他还从来没有到过这么深的山里。大家呈一条直线,往内搜寻着,这么多人,且都是人高马大的熟手,真碰到了老虎,他也不怕。

山里的老虎,如果不是长得威武,还真算不上大王。

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黑熊都能稳压老虎一头,更何况野猪皮糙肉厚,獠牙只要正面撞上了就是非死即伤,一发狠,树干都能撞断,他们是万万不愿意与其狭路相逢的。不过老虎就好说了,一来二去就那几套,摸清楚了自然不惧。主要是以蹿,扑,纵,跳等方式抓人,一般只是一扑,一掀,一剪,三般都够不着,劲儿就先泄了一半。

行了数里路,没有碰上什么大家伙。李工平忽然停下步子,鼻子嗅了嗅,竖起耳朵似乎在听些什么。江醒不解,有样学样也跟着做了这一番动作,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李叔,怎么了?”见到李工平满脸谨慎的拉弓搭箭,江醒询问着,心中正有疑惑,蓦地一阵腥臊味须弥间从前方随风盖过来——江醒想到了李工平教过他的东西。一般食肉的猛兽茹毛饮血,身上都会有很浓的体味。就像猎犬大凡闻到老虎的气味就会吓个半死。所以,猛兽捕食的时候,都会藏在下风口。

江醒很快就意识到,他们肯定是进入什么食肉猛兽的领地了。

紧握猎叉,正暗暗戒备,忽的一条模糊不清的影子从深林冲出来。因为速度太快,所以模糊,还未来得及细想,那影子四脚着地,就已经朝二人猛冲过来。边撩开了血盆大口,腥风扑面而去,江醒的乌鸦嘴果然应验,是一只斑斓猛虎。

见状江醒一惊,他身前的李工平临阵不乱猛然拉弓,“咻”的一声,毫不迟疑,羽箭直接射了出去。猛虎见有东西急速当头而来,当下就作出了反应,竟在半空中折返身子,向一旁窜出去似乎要躲避开来。怎奈何箭矢力道十足,猛虎初一扭过半边身子,寒光凛凛的箭头便已深深嵌入股中。

一声惨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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