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了掌柜的酒?”金总管的脸上看不出喜怒。
“嗯,不喝浪费,酒非常好,是百年的鹤年贡酒。”
“你应该知道掌柜最恨别人喝她的酒,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嗯,我知道。”
“那你还喝?”
“不喝浪费。”
莫名回答得很简单,也很随意,一如他和他们掌柜说话一样随意,而为什么要简单?因为他要喝酒,再不喝等下就没得喝了。
金总管眼睛盯着莫名看了许久,莫名也喝了许久,还是在他们掌柜的床上喝着酒。
“小姐的床很舒服吧?”金总管突然这样问。
每当他和别人说话时带有“小姐”二字的时候,任何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非常生气。
金总管这人不常生气,但每当生气的时候,有些事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唉,是很舒服,而且很香。”
“哦,既然舒服,那为什么要叹气?”金总管开始迈动脚步,向莫名走去。
莫名并没有动作,还是在床上喝着他的酒,但全身精气神都已经提到了极致,任何人若敢小觑一个江湖中人,那么那个人离死已经不远了。
莫名是一名小厮,龙门客栈的小厮,所以他也算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一般都会武功。
自从踏足这个江湖,为了能活得更久更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所以他的武功并不弱,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金总管,一个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人物。
“我在叹息这么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有命享受!”莫名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才说。
“不错,没有这个命又何必一定要去享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金总管意有所指。”小姐有两样东西不能动!”
“一样是酒,还有一样是什么?”莫名好奇地问。
“一样是酒,一样是小姐的床,任何想上小姐床的人都要先问过我的手。”
金总管的手真的很干净,也很白,白得曾经让金缕衣嫉妒,但就是这一双很白的手,一夜之间屠尽雁门关外游荡的八百一十二骑黑衣马贼。
黑衣是一个组织,遍布整个神州,可以是马贼,也可以是商旅,更可以是官员,而且绝对是很大的官员。
自那一夜后,黑衣的人就没有进过龙门镇附近百里之内,只因为金总管的这双手!
莫名看着金总管的手不说话,脸上神情变得有些落寞,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轻声自嘲说:“其实你可以不用提醒我的。”
说完一拳捶在了金缕衣的床上。
金缕衣的床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雕刻而成,防蛀驱蚊,用特殊工艺淬炼,坚硬无比,不过此刻却被莫名看似不怎么用力的一拳给直接打穿,打到了床底,打在一个感觉是肉体的东西上面。
床下竟然有人!
莫名和金总管竟然早就知道!
以此同时,金总管也动了,脚没动,是他的手动了,那双白得像死人的手。像似抚摸情人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拂过床沿。
承受莫名刚劲有力的一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床底,受到金总管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慰却马上爆发出一股强烈气劲,气劲瞬间将金缕衣的床震得粉碎,木屑满屋激射,穿透木窗瓦檐,飞出了房外,也飞出了一个粗犷大汉。
金总管停了下来,没有再出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莫名的手腕被对方抓在了手里,虽然他有点讨厌莫名,但还是停了下来。
“幽冥幻手?什么时候幽都的冷如霜冷大护法成了一个太监,还给皇帝老儿当了看门狗?”
说话的人身材魁梧,满脸的络腮胡子,眼睛如铜铃般鼓圆,皮肤和金总管的手恰好相反,很黑,连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这样的人通常应该是个酒鬼才是,莫名想到了猛张飞,他一定很嫉妒金总管的手。
“黑衣!荡芒山的钱魁?”他知道来人是黑衣的人,但没想到荡芒山上以侠盗著称的钱魁,也是黑衣。
钱魁咧嘴一笑,露出黑红色的牙齿:“不错,正是钱某,二十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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