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一听,心里先是一喜,然后又觉得有些不对,“这是一件好事,正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不是吗?”
“但我们得知《暮光之城:破晓》终结曲即将发布,你应该知道这部小说到底有多少读者。如果我们不采用一些措施的话,很容易就被超过。”
《暮光之城》的名字可谓是响当当的,作者描写高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之间的浪漫爱情故事,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被称为后哈利波特时代的魔幻巨作!
这个世界有《哈利波特》,却没有《指环王》,有《暮光之城》却没有《冰与火之歌》,既熟悉又陌生。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这个系列都是名列榜首的畅销书,一发书就上榜,没有任何悬念,国际通杀的奇幻爱情小说,让作者斯蒂芬妮-梅尔称为全球最有名的女作家之一。
前面几部《暮光之城》的暮色、新月、月食出版之后,作者就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这次终章《破晓》将在一周之后发布,汇聚起来的读者绝对是《侏罗纪公园》的好多倍。
林翰倒是觉得非常好奇,他在这个世界碰到过许多原本没有的小说,但也有一些熟悉的作者,他以前作为观众看过《暮光之城》的电影,只不过是被初恋女友强行拖到电影院里面。
现在居然能跟这种畅销全球的小说作者同台竞技,说不自豪是假的。
在地球上《侏罗纪公园》小说销量并不比《暮光之城》差,知名度甚至远远超过。许多人不知道吸血鬼小说,但却知道这部恐龙小说的开山鼻祖。
可摆在林翰面前的却是这样一个强劲的对手,怎么去获胜?
“居然是《暮光之城》,这系列小说可不是简单角色啊,蝉联一个月销售榜都有可能。”林翰的话语里面充满了感慨,自己居然也能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竞争的参与者。
艾利克斯察觉到了林翰的这种情绪,于是接着说道:“她是我们最直接的竞争对手,我们想要拿下第一就必须获得更多的关注。让《侏罗纪公园》被更多的人看到、接纳,现在的营销方式几乎已经达到极限。所以我们希望你能来美国一趟,参加两个宣传活动,扩大知名度。”
“Sorry,我暂时不想出国,那两个宣传活动能取消吗?”
林翰坐过一次长途飞机之后就再也不想出去了,而且还是去做宣传,那是他最不喜欢的东西。
艾利克斯就知道会有这种情况,此前他联系过陈佳璇,但陈佳璇说只要能说服林翰就行,现在才发现林翰真像一颗铜豌豆,“林,你应该知道纽约时报图书销量榜对你的意义,不光是可以获得更多钱,还关系到你的名声地位,以及我们《侏罗纪公园》全版权计划的打造。一周冠军跟五周、十周冠军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林翰叹了口气,他拥有全版权收益的分红,相当于是自己给自己打工,但奔赴美国的确不是好想法,“对于《暮光之城》的狙击,你们应该有自己的应对方法吧,我在推特上面发文做个小广告吧。”
“你知道《暮光之城》原本是订在11月末上市的吗?它特意提档到这里,就因为兰登书屋。对于这个名字你不会陌生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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