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苏七七会恍惚的觉得,草香馆换成美男馆似乎要来的更加的妥帖些,本以为不会回来的独孤无忧和白墨染会突然的回来,还真住进了她们那个不算大的四合院。
而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个城主,那个叫江景秀的家伙,竟然也常常厚着脸皮到她家蹭饭吃。
记得苏七七第一次见到那个没带面具的男人的时候,竟然会第一时间脸红,那个叫江景秀的男人,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一块白白嫩嫩的白豆腐,一双满含春se的桃花眼,只是随意的一扫,都会引起女子们的尖叫声,那飞扬峻拔的浓眉,十分的出彩,他的发不像其他人黑直,而是带着点微卷,随意的用一根白玉簪子束着,即便如此,也会给人一种很妖孽的感觉,他是那种十岁到八十岁男女通吃型的美男,难怪他当城主的时候总是带着面具。
苏七七很难将他和那个冷血吓人 的城主联想在一起,她想,这青峰镇怕是除了她们几个,也没有人真正见过他的真实面目了,难怪这里的人会将他传的那么神神叨叨的,又如此的百般忌惮他。
有了江景秀的庇护,她的草香馆也是做得风生水起,一时间这“神医美男馆”的称呼竟然在百姓口中传开,就是临近的其它三国也是得了耳闻,很多人都是千里迢迢的赶来,世人都拍手叫好,既不用去求门槛高的玉山派,也不用去巴结行踪不定的天山派了。
而草香馆更是日日客满为患。而原本就惨淡经营的其他十几家医馆竟在一个月之间相继倒闭,偌大的青峰镇就只剩下对面那家福安堂和她的草香馆两家医馆,即便如此,那福安堂也是门可罗雀。十分的凄清。
而她的职责从最初的到店里巡视打杂,到后来,那几人全都像是串通好了般都不许她去了,原因无它,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她多做点好吃的饭菜犒劳他们。
不知不觉来这里已经两个月了,正是七月流火的时节,天气非常的热,这里的太阳比山上的要来的毒辣很多,气温也很高。苏七七本就怕热。加上这里的衣服穿的多。又不像现代那些衣服通透凉爽,而且家里面有五个男人在,她也不能像以前在山上那样。只穿一件小吊带,苏七七没走几步,身上就会出一层薄薄的香汗,好在草香馆已经步入正轨,她也不用再两头跑,只需呆在家里教诺诺读书识字,或者闲来无事研究下菜谱和一些突发奇想的药丸,一天也就这么闲事的打发掉了,小日子倒也过的舒心又惬意。
只是男人多了,总是有很多的不方便。比如,每晚的淋浴,人一多,洗澡的人也多,因为只有一间浴室,每次等到大家都依次洗完的时候,都已经很晚了,可这日子一久,有些人就光明正大也不避讳的直接在井边淋浴了,就比如不计小节的潘达君,还有后来居上不甘示弱的溟色君,就是一开始会排斥的白墨染和独孤无忧,也竟然开始选择在井边解决,苏七七每每都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一想起那白花花的胸脯,她就脸红心跳。
那些男人们真是越来越把自己当主人了,她忽然觉得,自己更像是这些男人们的保姆,没错,保姆,你说她干嘛要好心的帮衣服都洗不干净的潘达洗衣服哇,那个倔脾气的溟色见她帮潘达洗衣服,竟然气呼呼的也抱着一堆的衣服让她洗,好吧,不就是两个人的衣服,没事,反正也顺便,她洗就洗呗,可这木桶里另外两个人的衣服是怎么回事,苏七七直接无语了。
她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加上那条包吃包住的待遇,才会引了这么三只超级懒的大灰狼进来。
不过她也有对策,那就是把他们的衣服都洗破了,并且屡教不改,久而久之,只剩下潘达还愿意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还是让她帮忙洗衣服。
爱面子的溟色和爱惜衣服的独孤无忧和白墨染都知难而退,全都乖乖的自觉的自己洗自己的衣服。
唯一让苏七七开心的是,那几人都是极好的老师,对诺诺那孩子也极好,晚上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教给诺诺很多东西。诺诺以前是离了她都不肯好好的睡觉,到现在是常常跑去跟他们一起睡,很多时候,她都独守空房,甚至开始嫉妒起那些男人起来。
其实,苏七七知道,只从他们来了后,诺诺那孩子脸上展现的笑脸越来越多了,也变得越来越勇敢,更像个小男子汉了,即便看见害怕的东西都不会躲在她的身后抱住她的大腿,而是第一时间挡在她的面前,喊着“娘亲,不怕,诺儿会保护你的。”
也许,这就是只有男人能教给男孩子的东西,是她所不能带给诺诺的。
这样平静而又简单快乐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直到有一天,忙着钻研那本《林氏手札》的苏七七一头扎进了药房,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诺诺的身影的时候,她几乎疯狂了。
“你们,你们有没有看见过诺诺?”苏七七顾不得自己有点邋遢的形象,气喘吁吁的一口气冲进了草香馆,她的发髻也全乱了,衣衫也有点不整,这还是那几人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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